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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两名高校学生的建议首次被地方性法规采纳

9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泸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泸州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13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据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披露,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金阳和董惠此前提出的建议被采纳写入了《条例》,这在泸州地方立法过程中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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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9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期间召开的旁听公民座谈会上,学生代金阳和董惠分别对《泸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提出了建议。其中,董惠建议《条例》明确红色资源数字化保护与活化利用的具体内容,建立全市统一的红色资源数字库;代金阳则建议《条例》明确支持高校创新红色文化表达方式,鼓励学生创作红色微视频、红色动漫、线上打卡、红色情景剧等轻量化、易传播作品,用年轻人的语言讲好四渡赤水等本土红色故事,同时明确志愿服务参与渠道,建立高校与红色场馆、遗址等定点结对、长期合作机制,常态化参与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相关工作。

笔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两名学生的建议分别对应了《条例》的第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红色资源数据库。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红色资源的数据采集、目录编制、更新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开发利用”;第三十条“鼓励和支持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开展红色资源理论、应用研究及宣传交流,挖掘阐释红军长征四渡赤水等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为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提供理论支撑”;第三十八条“鼓励和支持红色展馆、景区等设立志愿服务站点,招募志愿者担任义务讲解员、红色宣讲员、文明引导员,参与红色资源设施保护、宣传讲解和秩序维护等工作。鼓励和支持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英雄模范、退役军人、烈士亲属、专家学者和青少年学生参与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志愿服务活动”。

代金阳听到自己的建议被采纳时十分兴奋,他没想到自己的建议真的能被采纳,非常激动。

据介绍,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共收集到509条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名高校学生的建议首次被转化为泸州地方性法规条文,是青春力量参与立法实践的生动案例。在今后的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将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更好地汇聚民智民意,让更多青春声音、青春表达在地方性法规中得到体现。

来源:泸州市人大
作者:阮春华 张宇奇
发布时间:2026-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