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制定的村(社区)“三资”管理办法到底算不算规范性文件?镇(街)有没有在“红头文件”里面违法规定收钱?这些基层备案审查中的“老大难”,在四川省合江县找到了答案。
作为省、市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县,合江县不搞“大水漫灌”式发文通知,而是用一通通电话、一条条标准、一次次下沉,把工作做到了镇(街)“第一线”。
先发“尺子”再动手。清理启动前,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编成简明对照表,直接发到镇(街)工作群。同时逐一向各镇(街)人大主席、工委主任电话交办,把“今年全县试点、每镇必须自查”的要求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标准传达到位。“以前不知道什么算规范性文件,现在对着表一条一条勾,心里就有底了。”先滩镇经办人员罗杰说。
司法所“嵌入”补短板。镇(街)普遍没有专职法制审核人员,自查容易“走过场”。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协调县司法局,指派各司法所骨干直接入驻驻地镇(街),和镇(街)同志坐在一起从2021年逐年逐件翻发文登记档案、逐文过筛子。通过司法所的专业指导和审查,地毯式排查的质量明显提升。
“刨根问底”倒逼盲区整改。前两轮排查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没有止步于“收表了事”,而是根据镇(街)行权中容易出问题的领域,点对点追问各镇:“你镇有没有自行出台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文件?”“有没有自己出台村(社区)三资管理办法?”这一问,让原本“以为没有”的镇(街)重新过滤筛查,最终锁定疑似规范性文件16件。
“联合会诊”锁定成果。16件文件全部摆上桌面,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县司法局逐件审核:6件垃圾收费文件,超越法定权限增设群众缴费义务,当场认定并提出规范性文件废止程序,并共同指导涉及镇(街)对其限期废止;5件“三资”管理办法,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司法局与县财政局共同沟通协商,了解到县政府拟于近期出台相关统一规范,因此涉及的5个镇(街)主动废止了相关文件;5件村民自治、农村宅基地审批、道路交通管制相关文件,经认定属于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备案审查的规定,不进行集中备案审查。
“清得出来,还要管得住。”8月28日,合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并出台《关于开展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决定》,将“反向清理+联合审核”的做法固化为常态化机制,确保今后镇(街)“红头文件”件件有标尺、件件有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