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农业农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一届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一、以主题教育为引领,确保人大农业农村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持续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不断提升“学”的广度、“思”的深度、“用”的力度。
(一)强化理论学习。坚持把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在抓好8种必读材料通读精读的基础上,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读本和摘编作为必修课,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常委会联系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并讲授党课,分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分别讲授党课。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读书班、培训班,在机关“讲、学、训”活动中以城乡融合发展为题作了首场讲座。加强培训交流,组织召开市县人大农业农村系统“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几个问题”视频培训会;组织基层联系点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参加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做好新时代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学习报告会”,在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会上并作大会交流发言。
(二)加强调查研究。紧扣深化农村改革、确保粮食安全等重点任务,开展“关于利用闲置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增加农民收入”“四川省农田建设情况”等调研,着力摸清情况、找准对策。其中四川省农田建设调研报告被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全文印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国务院各部门和全国各省区市人大;农业农村部采纳了有关建议并在全国做出工作部署。省委主要领导、分管同志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领导分别作出肯定性批示。
(三)抓好检视整改。立足自身建设和涉农领域难点堵点全面对照检查,共梳理存在问题14条,制定整改措施21。严格执行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修改委员会工作规则,健全联系机制,定期与5个省级联系部门、21个市州和基层联系点召开工作座谈会并加强日常联系。
(四)促进发展振兴。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紧扣省情农情,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把落实中央、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对人大农业农村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作为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最大体现,把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等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依法治省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转化为促进委员会依法行权、涉农部门依法行政的实绩实效,推动人大农业农村工作稳中求进开新局。
二、以良法善治为主线,为加快建设农业强省贡献人大力量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两年来川视察时强调的“四川要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加快推动四川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重要指示,紧盯“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务实重行。全年共协助常委会开展立法工作3项,监督工作7项,代表工作4项,课题调研2项。
(一)紧扣重难点,强化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法治保障
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努力将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地方性法规,保障涉农重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运行。
一是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研究制定四川省农田建设条例的部署安排。深入眉山、乐山及6个县区实地调研,并委托各市州人大同步开展调研,着力摸清我省农田建设现状和底数,找准问题和成因。发挥主导作用,召集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共同研究条例的名称体例、适用范围、重点内容等。注重小切口,将条例名称调整为《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例》,将法规内容聚焦到准确划定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科学细化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管护利用、要素保障、监督评价等,切实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广泛征求各市州和基层联系点的意见建议,指导农业农村厅反复修改完善条例文本,为明年提请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
二是贯彻落实省委三次全会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决策部署,协助常委会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会同农业农村厅、司法厅严格遵循中央决策部署和上位法的理念、框架,紧密结合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际,着重在保障农民合作社平等地位,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拓展农民合作社业务范围,强化农民合作社综合指导和扶持政策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法规立得住、改得好、行得通。
三是协助制定《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认真研究条例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有关规定,提出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常委会法工委顺利完成《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的三审工作。指导省供销社做好条例的宣传实施工作,参加省委农办召开的贯彻落实工作座谈会,推动条例有效实施。
(二)抓实着力点,提升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聚焦乡村振兴打出组合拳。注重点面结合,突出关键节点,延伸监督触角,汇聚监督合力,协助常委会做好乡村振兴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一是协助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在祝春秀副主任的带领下,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把好三个环节,提升检查实效。第一,先后召开三场会议安排部署检查工作:召开协调会,商请和召集省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等13家主要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执法检查的任务、地区、重点等;召开全体会,全面部署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难点、纪律要求等;召开抽查工作部署会,明确抽查的内容、形式、步骤等,并在执法检查工作手册中首次加入《实地检查重点及检查方式举例参考》,对照执法检查重点逐一明确具体检查方式。第二,突出随机抽查查真问实。在实地检查的同时派出2-3个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奔市州、县区有关部门,村社和村民小组,现场获取第一手资料,实时反馈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做到明查和抽查同步推进,实现实地检查思路清、任务明、方法巧、效果好。第三,强化跟踪监督。对“录用乡镇干部应加试三农方针政策和农业基本知识”等审议意见,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转化成了政策举措,有力督促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地落实。二是探索开展“交流式”监督。为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关于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乡村振兴工作的规定,开展多场解读交流。率先推动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向代表大会专门报告年度乡村振兴工作。德阳市已在市县乡三级作出部署,同步向同级代表大会专门汇报乡村振兴工作并接受审议和表决。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将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法律法规有关情况纳入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省直部门实绩考核,彰显人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三是配合办公厅做好乡村振兴定点帮扶,派出1名同志到乐山市沐川县挂职,组织召开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协调会,推动沐川县魔芋农业园区创建、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利店镇回龙村产业道路建设等帮扶需求得到正面回应和指导支持。
保障粮食安全用心做文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论述和连续两年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助力打造以粮为主、粮经统筹、系统化践行大食物观的“天府粮仓”。一是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四川省“天府粮仓”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农业扶持体系不健全、耕地保护力度不够、科技人才支撑不足等问题,提出了完善扶持政策,提高粮食种植积极性,加强耕地保护,守牢建好“天府良田”,提升科技人才支撑,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等建议,努力把“天府粮仓”建设得更加丰盈,更好扛起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稳产保供责任。二是协助常委会开展本届人大首场专题询问。围绕耕地保护主题,聚焦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用途管控和撂荒地整治、造林挖湖占地、水利工程建设占地、工业园区占地、城镇化占地、交通道路建设占地等突出问题,向省政府分管领导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经信、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提问,并要求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专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按时限回复省人大常委会和提问人,推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地落实,确保我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真正做到藏粮于地。
推进种业振兴着力强监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的重要指示,做好赵乐际委员长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川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在省委统一领导下,会同常委会办公厅和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做好制定迎检方案、材料起草和编印、会务筹备、实地检查等工作,向检查组展示我省在运用法治方式推动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依法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支持和推动种业自主创新,强化现代种业支持保障等方面的成效和经验,提出依法治种、依法兴种、促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等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和农业农村部专门反馈,对四川有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促进水利发展积极提建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治水兴水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监督,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进和运行管理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供需水矛盾比较突出、水资源调配能力不足、管护能力有待提升、渠系配套仍有欠缺等问题,建议省政府切实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加强法规宣传、依法治水兴水,加强督导指导、确保建设进度,稳步推进改革、完善管护机制,加强渠系配套、打通“最后一公里”,努力破解因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制约局面。
(三)聚焦关注点,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尊重代表地位,发挥代表作用,将做好涉农代表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为老百姓办实事。
一是做好重点督办。在祝春秀副主任带领下,重点督办“加强全省山坪塘建设管理”的建议。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召开协调会、座谈会,加强与代表和主协办单位联络沟通。组织开展实地调研,找准问题,督促主协办单位逐条研究对策措施,确保将代表的合理建议转化为实际工作措施。在此基础上,延展工作范畴,邀请代表与水利、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一道,共同对“五小水利工程”的责建管用开展专题研究,共谋打通农田水利工程“最后一公里”的路径措施。
二是办好代表建议。办理关于“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专项整治”的建议,明确专人负责,邀请代表参与实地调研,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相关问题治理,减轻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支出负担,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和乡村治理机制完善。
三是发挥好代表专业小组作用。成立农业农村代表专业小组,积极发挥涉农代表熟悉农情、精通专业、资源丰富等优势,建立常态化联系与活动机制,确保履职有平台、有保障、有主题、有激励。组织农业农村代表专业小组赴资阳市开展了“气象为农服务” 调研活动,实地调研气象防灾减灾智慧业务系统、农村气象监测站网、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园建设等工作情况,建议气象部门进一步提高为农服务精细化水平和信息服务能力,全力做好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气象保障服务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四是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工作。邀请祝春秀副主任联系的3名省人大代表参加全省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会,参加高标准农田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地考察。杨秀彬主任委员到南充专程走访联系的3名省人大代表,到西充县进“家”入“站”并与干部群众座谈交流,征求对人大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找准切入点,高质量完成常委会重点课题
围绕深化农村改革重点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焦点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
一是开展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问题研究。按照常委会2023年重点调研课题计划安排,协助祝春秀副主任赴遂宁、资阳等地走访调研,深入基层、直面群众,走村入户了解实情,深入调查分析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面临的宅基地权能不完善、体制机制有缺失等4大困境和难题,从法治的角度深入研究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如何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更好地落实权能、实现权利、获得权益,提出推进农村宅基地立法工作,完善集体行权机制,拓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通道,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等10条具体建议。
二是开展利用闲置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增加农民收入研究。聚焦我省各地探索开展利用闲置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增加农民收入的工作实践,采取“小切口”,协助祝春秀副主任赴成都、遂宁等地开展“利用闲置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增加农民收入”专项调研。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及盘活利用现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梳理分析出盘活比例不高、用途较窄、存在误区、指导不够等7大不足,研究提出了严守盘活底线,强化基础工作,坚持有序推进,完善法治政策,加强机制建设等17条具体建议。
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围绕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和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一要点三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加强涉农重点领域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努力推动我省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地方立法工作
(一)制定法规
协助常委会制定《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例》。
(二)修改法规
协助常委会修改《四川省水资源条例》。
(三)重点调研法规
1.开展《四川省家庭农场条例》立法调研;
2.开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
二、监督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关于四川省乡村振兴全面发力,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围绕报告内容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满意度测评;
2.关于四川省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助力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3.关于四川省大中小型水利工程为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保障供水用水情况的报告;
4.关于四川省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做好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相关工作。
(三)执法调研
1.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调研;
2.开展《四川省水资源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调研。
三、代表工作
办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建议和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协助常委会领导督办涉农重点建议;组织开展省人大农业农村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做好常委会联系领导和专委会领导联系省人大代表相关工作。
四、调研工作
(一)重点课题调研
协助常委会联系领导开展激励人才入乡,促进乡村振兴重点课题调研。
(二)专题调研
1.开展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
2.开展我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三)协同调研
围绕“共建巴蜀鱼米之乡,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主题,与重庆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开展协同调研。
五、会议工作
1.召开全省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会;
2.召开省级联系单位座谈会;
3.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农业农村委基层人大联系点会议。
六、自身建设工作
按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统一部署,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长效机制,认真开展“讲、学、训”活动,适时组织开展省市人大农业农村系统培训学习,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对省人大、省政协专门委员会监督的工作措施(试行)》,持续加强委员会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农委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