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2024年,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努力为加快推进四川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全年协助常委会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2项,开展立法调研3项,开展执法检查1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次,进行满意度测评1次,开展专题调研6项,会同重庆人大农委开展协同调研1项,在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组织召开的2次会议上进行交流发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擦亮“金字招牌”底色,依法推动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聚焦新时代四川“三农”工作使命任务,始终将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作为头等大事,牢牢把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强化法治引领,助力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一)突出重点抓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扣农业强省建设重点任务,突出抓好涉农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工作。
一是保障“天府良田”建设。积极制定《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及时将党中央和国家关于“四良”融合、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田水利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等要求体现于立法当中,将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职责,提出根据四川地形地貌划定高标准农田适宜区,并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专门设置监督评价和有关责任条款,为建设“天府良田”,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推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及时修改《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删除了与水法、黄河保护法等上位法相冲突条款,在确保法治一致性、统一性的同时,有利于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生产节水增效。及时废除《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并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了农业机械化立法调研,全面收集、汇总、分析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问题和建议,初步形成了立法调研报告和法规草案文本,重点就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培育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推动“四良”融合宜机化改造等方面进行规范,努力为我省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的部署要求,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立法调研,详细了解农村土地流转、农文旅融合发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管理及运用等情况,认真收集基层关于加强土地法宣传贯彻、规范土地流转、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提高农民收入等有关立法建议,为下步立法打好基础。
四是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法规体系。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家庭农场立法,指导农业农村厅赴江苏、成都、达州等地调研,详细了解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困难问题和立法需求,并多次召开立法工作协调会、推进会、专家座谈会和改稿会,形成了详实的调研报告和初步的草案文本,着重对家庭农场的定义、管理服务机制、集约经营发展、政策扶持等方面进行规范,以高质量立法促进我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二)守正创新强监督。积极适应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深化农业农村改革需求,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一是针对依法管种持续加强监督。在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川开展种子法执法检查基础上,扎实开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第一,内容上重点检查了去年全国人大指出的有关问题改进落实情况;第二,方式上学习借鉴了全国人大的好经验、好做法,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分别赴科研院所、种业企业和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明察暗访;第三,跟踪落实上强化了对支持万安实验室建设、大力培育种业优势企业、严格落实扶持政策等重点难点问题的持续督办。
二是听取审议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决策部署,对照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我省条例,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为提高审议质量,提前由常委会领导带队赴省内外考察、组织全省人大农委系统开展大调研、收集汇总各有关单位工作情况、多次组织部门和专家座谈、在中国农经学会2024年学术研讨会上就有关问题交流研讨,详细撰写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精心组织满意度测评,及时将测评结果和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
三是围绕“三农”工作重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大中小型水利工程为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保障供水用水情况的报告》,着力发挥大中小型水利工程为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服务功能,督促政府不断强化依法治水管水能力、重点关注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高度关注农村饮用水安全。听取和审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助力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督促政府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联结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做优做强区域特色产业。听取和审议《关于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情况的报告》,回应人民群众对极端天气的高度关切,督促政府加快推进气象领域立法、不断完善气象工作联动机制、持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四是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乡村振兴工作。为更好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七十条规定,在德阳市开展了“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步审议本级政府乡村振兴工作报告试点,着力探索更加符合立法原意和监督实效的实践路径。
五是抓好审议意见办理落实。着力提高审议意见起草质量,推动意见落实落地。第一,认真提炼汇总常委会审议意见,确保言简意赅、务实客观,着力增强审议意见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第二,将部分意义重大、涉及面广的审议意见,在发省政府研究处理的同时,报送省委农办,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省委副书记于立军对关于《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作出了“对其中提到的几个问题,应加强研究,推动协调解决”的批示,推动了审议意见的落地落实。第三,强化跟踪问效,抓好督促落实。审议意见交政府处理后,持续跟踪落实情况,了解工作进展,对落实有困难的加强沟通协调。
(三)聚焦问题搞调研。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人民群众关注焦点等加强调查研究,形成5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一是围绕人才振兴开展重点调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关键靠人”的重要论断,开展“激励人才入乡,促进乡村振兴”重点课题调研,深入调查分析乡村人才供求矛盾与政策需求,发现典型经验,研究对策措施,积极建言献策。
二是围绕建设“鱼米之乡”开展协同调研。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设国家战略腹地要求,积极发挥人大农业农村工作独特优势,会同重庆市人大农委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共建鱼米之乡”为主题,分2个批次和2个区域在川渝毗邻地区开展协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围绕毗邻地区农业产业发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健全完善城乡融合体制机制等深入交流,共同依法助力双城经济圈。
三是围绕农民群众重大关切开展专题调研。聚焦山区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农村面貌改善、气象灾害防御、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等工作开展调研,切实掌握真实情况,反映群众需求,分析困难不足,收集意见建议,挖掘典型经验,找准方法路子,努力将民生“难点”转化为乡村振兴“亮点”。其中,以农村面貌改善为主题的调研报告,获省委副书记于立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雁飞肯定性批示。
(四) 服务代表助履职。尊重代表地位,发挥代表作用,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是认真办理代表议案。严格按照代表议案办理的规定和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办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交付审议的4件代表议案。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已于12月审议通过;制定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已列入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会同农业农村厅对制定四川省乡村建设条例进行了可行性必要性研究,并邀请提出议案代表赴重庆、内江开展实地调研。
二是高效办理代表建议。认真办理“关于川渝人大2024年持续协同开展助力乡村振兴调研的建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积极邀请提出建议代表参加相关调研,及时向代表报告办理进度,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将代表建议转化为开展协同调研的工作举措。
三是扎实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以办理代表建议为契机,组织我省人大农业农村专业代表小组,赴开江、隆昌等地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现状,积极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建言献策。
二、突出“交流互动”特色,汇集推动新时代人大农业农村工作的强大力量
聚焦“三农”领域重大战略部署,加强与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兄弟省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和市县人大、省级有关部门联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用好基层联系机制。组织召开全省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会,21个市州人大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将委员会基层联系点从10个扩大到全省21个市州各一个,召开年度工作会议,经常性开展面对面座谈交流。在制定高标准农田条例、家庭农场条例和开展种子条例执法检查等重点任务时,专门征求各市州人大和联系点意见建议,并邀请参与相关工作,广泛聆听不同区域和基层一线的意见呼声,使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更具科学性、民主性。
二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不定期召开联系部门座谈会,相互通报年度工作和计划打算,共同探讨人大涉农工作,不定期进行走访,在工作安排上努力做到步调一致、相向而行。针对《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实施1周年,组织召开座谈会,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省市县三级人大、政府及有关单位共同参加的方式进行情况交流,促进条例正确有效实施。主动邀请有关部门参加立法、调研等各类活动,今年在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执法调研工作中,专门邀请了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局参与,使人大法律监督与政府部门工作监督有机结合,在各司其责中增强了监督刚性。
三是建立省域协同机制。与重庆市人大农委签署了《关于协同联动助力川渝乡村全面振兴的倡议书》,发出了进一步强化衔接配合,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抄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模式,构建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合作机制等倡议,推动双方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迈进。
四是密切与全国人大和其他省区市人大的沟通交流。积极参加全国人大组织召开的农业法修改座谈会,各省区市人大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交流介绍四川工作经验。两次赴北京向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汇报工作,请示重大问题,接受业务指导,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评价四川工作开展扎实,问题考虑深入,提出意见很实,值得充分肯定。热情接待黑龙江、吉林等6省区市人大来川调研,积极展示四川在农业农村立法、监督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三、增强“政治机关”本色,着力夯实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基础
落实“四个机关”建设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委员会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不断巩固提升委员会自身建设水平。
一是进一步夯实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三农”工作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把握党中央关于城乡融合的决策部署。坚持及时学、跟进学、系统学,聚焦首要任务抓好分党组“第一议题”制度落实,采取主任委员授课、分党组成员交流等方式,由领导领学促全员共学,不断强化使命担当,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科学谋划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
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着力构建职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行有效、保障有力的委员会运转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狠抓委员会工作规则落实,健全完善学习、会议、考勤、评价、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工作制度,构建了任务清单、目标推进、考核评价等机制,督促委员认真履职,不断用制度规矩校正思想和行动,使委员会工作由“缓”转“快”、由“软”变“硬”、由“粗”到“精”,为推动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障。
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和专业化的人大农业农村干部队伍,通过集中培训、观摩学习、网络教学、视频授课、交流任职、挂职锻炼等方式对全省人大农委系统干部进行培训锻炼,鼓励大家积极参加各类读书班、研讨班、涉农论坛、交流大会和机关组织的“讲、学、训”等活动,支持干部到农业院校进行学历提升,引导干部填知识空白、补素质短板、强能力弱项,努力打造讲法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大农委干部队伍。
2025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农业农村委将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聚焦新时代四川“三农”工作使命任务,进一步做好涉农领域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努力推动我省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人大力量。
一、地方立法工作
1.协助常委会制定《四川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
2.协助常委会制定《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3.协助常委会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4.协助常委会修改《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二、监督工作
1. 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乡村振兴全面发力,促进农民全面增收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2. 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
3. 协助常委会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听取和审议《关于建设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加强川渝农业特色产业合作情况的报告》。
4. 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办理及其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5. 协助常委会检查《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6.继续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总结推广德阳试点经验和各地有益做法,抓好分层落实(在县乡层面,推动落实每年向人民代表大会作报告;在市州层面,可以在一届之内向人民代表大会作一次报告,其余年度向常委会报告;在省级层面,坚持每年度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代表工作
1.办理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建议。
2.组织部分涉农代表,赴海南开展“种业振兴”代表小组活动。
3.组织部分涉农代表,赴绵阳等地开展生猪种业发展情况调研。
4.做好常委会联系领导和专委会领导联系省人大代表相关工作。
四、调研工作
1.关于健全“五小”水利工程建管运工作机制, 畅通农业用水“最后一公里”的调研。
2.关于乡村振兴全面发力,促进农民全面增收工作情况的调研。
3.结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修改)立法调研,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有关情况的调研。
4.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修改)立法调研。
5.开展《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立法调研。
6.开展《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执法调研。
7.开展《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执法调研。
五、自身建设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点抓好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立足委员会职能职责,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加强委员会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积极参加“讲、学、训”活动和机关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农委工作队伍。
1.组织召开省级联系单位座谈会。
2.组织召开全省市州人大农业农村工作暨基层联系点会议。
3.组织开展新时期人大农业农村工作能力水平提升培训。
4.配合常委会办公厅做好“一中心、五平台”农业农村板块建设。
5.做好《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指导各市州人大、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抓好普法宣传和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