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2025年,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努力为加快推进四川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全年协助常委会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4项,开展立法调研5项,开展执法检查1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次,进行满意度测评1次,开展专题询问1次,开展专题调研4项,协助全国人大开展执法检查1项,配合全国人大农委开展立法调研2项,在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组织的会议上交流发言1次、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上发言1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立法铸基,努力夯实农业强省建设法治根基
认真落实立法计划,充分发挥人大主导立法作用,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等关键,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使我省涉农领域法规更加具备协调性、系统性、完备性。
一是主导制定家庭农场促进条例,织密农业经营法治保障网。作为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合社、供销社之后针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又一专项立法,条例填补了我省家庭农场立法空白。条例立足全省27.7万家家庭农场发展实际,针对性破解用地紧张、资金短缺、服务不足等问题,通过明确“人、地、钱”要素保障机制,规范名录管理与扶持政策落地,为破解“谁来种地”难题、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筑牢制度根基。该工作得到分管立法工作的常委会领导肯定。
二是制定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赋能丘陵山地农业现代化。锚定农业机械化“农业现代化核心标志与粮食安全关键支撑”战略定位,立足丘陵山地广、特色农业多的省情,以“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为目标,突出地域适配性、产业协同性、安全与效率平衡,构建覆盖农机研发、生产、推广、使用、服务保障的全链条制度保障,为强化“天府良机”、筑牢“天府粮仓”提供法治遵循。
三是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夯实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结合第二轮土地承包陆续到期、上位法修订的新形势,以“稳定承包关系、适应改革需求” 为核心,明确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规范机制,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平稳推进提供明确遵循。
四是修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筑牢安全发展法治防线。积极应对四川气象灾害严重、极端天气频发现实挑战,依据上位法并总结全省防灾实践经验,对气象科技赋能、全域监测预警、隐患治理、应急响应、防灾资源整合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规范,提升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性、有效性,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监督赋能,依法保障乡村全面振兴责任有效落实
认真贯彻省人大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需要和“三农”工作难点堵点,明确重点、细化流程、压实责任,确保监督工作始终与乡村振兴战略任务同频共振,与农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同向发力。
一是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障河湖长制落地,由3位常委会领导分别率队赴泸州和内江、绵阳和阿坝、资阳和甘孜等6个市州进行实地检查,委托其余市州同步自查。本次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依托 12345热线、河湖管理中心系统,找准河湖治理难点;创新工作模式,专设暗访组深入一线核查信息、询问履职,深挖隐性问题;运用无人机巡查、水质快速检测等科技手段,核验岸线保护、黑臭水体整治成效,不仅有力保障条例落地执行,更切实助力四川河湖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提供坚实支撑。
二是聚焦农民增收听取乡村振兴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关键目标,将破解农民增收难题作为切入点,以“报告审议+专题询问”双向联动模式,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关于乡村振兴全面发力促进农民全面增收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既全面掌握工作实效,又通过提问互动压实部门责任,推动政策落地与措施优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走深走实、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同时,立足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需求,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关于建设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加强川渝农业特色产业合作情况的报告》,为助力农业带建设提速、川渝农业产业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提供人大监督支撑。
三是针对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有关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再监督。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振兴民族种业的重要指示,助力种业强省建设,持续3年围绕依法管种开展相关执法检查。今年5月,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有关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对发展改革、经信等8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探索出“审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监督新模式,有力推动了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地落实,形成了监督闭环,提升了监督刚性。
四是积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针对过渡期即将结束,为毫不放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有效衔接专项工作报告,认真梳理组成人员审议意见,鲜明指出就业增收、帮扶产业、发展动力、资金依赖等方面问题,提出建立完善农民增收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差异化支持政策体系、风险防控与长效发展支撑体系等具体建议,同时结合促进农民增收专题询问等工作跟踪抓好有关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批示:这样的审议意见才有质量。
五是开展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贯彻落实“贯通式”调研监督。为推动条例落实,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查、改”一体推进,省人大农业农村委联合省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开展调研监督。工作中坚持依法原则与问题导向,聚焦四川天府新区、东部新区、三江新区、临江新区四个易出现监管盲点的区域,先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再派出工作专班实地核查,形成详实报告;同时,会同农业农村厅召开条例宣贯视频会,并结合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切实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迈向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在全省人大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指出:这是探索法律监督、纪律监督、业务检查相互贯通的创新工作。同时,调研监督所形成的政策建议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肯定,省委专职副书记批示:要认真研究这份材料,择时我们专题安排,要着眼于系统、全面加强高标农田管理;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批示:工作中积极吸纳有益建议。
六是持续推动地方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乡村振兴工作。落实2025年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的“指导市县乡三级人大做好审议乡村振兴工作报告相关工作”要求,通过年度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指导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推广,并规范细化审议流程,压实政府推进乡村振兴的法定职责。据统计,目前已在人代会上审议的共有市州4个,县(市、区)48个,乡(镇、街道)1559个。
七是开展《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执法调研。为推动条例落实,组织省供销社、农业农村厅赴泸州、宜宾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执法调研座谈会,自贡、泸州、内江、乐山、宜宾、资阳及泸县等市、县供销社参会并交流工作经验。通过调研,进一步凝聚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条例的共识,明确了着力在服务农业生产上下功夫,在“三合作”上求深化,在服务农村生活上求拓展,在盘活闲置资产上求发展,在完善组织体系上强举措的努力方向。
八是多领域协同参与赋能监督质效提升。立足委员会职能,积极投身数字人大监督平台建设,着力建好农业农村分系统,推动监督工作向数字化、精准化转型;对照全国人大财经委郭树清副主任委员来川开展执法检查时提供的参阅材料,深化涉农领域重点问题研究,助力破解 “三农”发展关键难题;配合搞好“穿透式”预算审查,强化财政资金全流程监管;认真协助涉农民生实事办理,切实推动民生关切落地见效。
三、调研破题,积极促解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难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人民群众关切等加强调查研究,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努力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工夫。
一是协助常委会领导开展关于健全“五小”水利工程建管运工作机制,畅通农业用水“最后一公里”的重点课题调研。为打通农业用水输送末梢,推进现代水网建设,紧扣“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关键环节,深入基层摸排管护责任不明确、运维资金不足、用水调配不顺畅等实际难题,系统分析机制短板,通过梳理有益做法、听取群众与基层部门意见,提出建立“建管并重、权责清晰、保障有力”长效机制的相关建议,推动省委结合实际优化职能分工,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转回水利厅。
二是积极开展农业保险立法调研。为夯实乡村振兴风险保障制度基础,会同财政、农业农村、金融等部门和保险公司召开专题座谈会,赴成都、资阳等地开展实地调研,摸清农业保险发展现状,精准梳理险种供给不足、补贴机制不优、科技应用滞后等实践难题,结合调研情况系统提炼意见建议,并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农委立法调研,组织在川全国人大代表向国家提出制定农业保险法议案。
三是聚焦涉农重点问题开展系列调研。瞄准农民福祉、产业发展、制度保障等重点,围绕农民全面增收、气象科技赋能、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代农业园区运营及供销社参与社会化服务等关键方向,系统开展多维度专项调研,为服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破解实际难题、优化决策部署和相关立法提供支撑。
四、代表聚力,切实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
认真办理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代表建议和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办理责任、强化办理措施,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与立法、监督、调研和法制宣传等工作有机结合,认真听取和采纳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积极促进代表关注问题的解决和落实,切实提升办理质效。
一是协助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9号“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与后期维护的建议”。高效完成督办任务并获代表高度认可。工作中,坚持责任先行,第一时间对接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等办理单位,通过对接制定方案、召开座谈会、明确专人负责压实责任,先后赴南充、成都、乐山等地调研掌握实情,还将督办与《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调研监督相结合,联合多部门紧盯风险领域,以法治监督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切实把代表建议转化为惠民实效。
二是认真办理代表议案。严格按照代表议案办理的规定和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办理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交付审议的2件代表议案。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草案于11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会同水利厅对制定四川省水网条例进行了可行性必要性研究,并邀请提出议案代表赴宜宾等开展实地调研。
三是组织开展四川地方猪产业发展代表调研活动。紧扣“猪粮安天下”战略意义,组织国、省、市三级涉农养殖业人大代表,深入绵阳、内江的示范场、育种中心、加工园、保种繁育场,实地调研川藏黑猪、内江猪等品种选育、扩繁、养殖全链条情况,并聚焦本地猪种保护和产业链发展,与养殖企业、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助力推动地方猪产业蓬勃发展、擦亮川猪金字招牌。
五、作风固本,着力夯实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基础
落实“四个机关”建设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自身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的目标要求,在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指导下,从严从实一体推进学查改,通过专题学习、案例剖析、对照检查等形式,切实筑牢思想纪律防线,全面锻造务实高效工作作风;结合高标准农田调研监督、代表建议督办、家庭农场立法、五小水利工程重点课题调研等工作,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地头,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推动解决了一些长期未解决的问题,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打基础管长远的制度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各项要求,切实转作风,树新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活动中严格执行精简高效、轻车简从要求,将全省会议与基层联系点会议合并,并将培训地点改在既节约成本又紧贴涉农工作需求的战旗村,实现了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人大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牵引培优建强干部队伍。为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养,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牵引,研究制定 “以学促训” 学习计划,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办公厅秘书处、代工委选举任免处等处室开展公文规范、机要保密等业务知识交流学习。联合办公厅人事处、外侨委办公室、机关党办、机关服务中心、成都市人大农委、温江区人大农工委等多个党支部,共同开展 “学思践悟强作风,融合发展促振兴” 主题党日活动。鼓励干部积极参加各类读书班、讲座、研讨班、交流大会和机关组织的“讲、学、训”等活动,全面提升综合能力。全年,共有1名同志交流到地方任职、1名同志驻村帮扶、2名同志参加党校学习、1名同志参加机关文艺汇演、1名同志参加人大历史陈列馆解说任务、1名同志服务常委会播音工作。
三是深入开展定点帮扶。配合办公厅和机关党委,持续加大对沐川县帮扶力度,协调有关部门指导魔芋农业产业园创建四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并为县委中心组进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专题授课;抓好支部结对共建,派出干部延期参加驻村工作,联合省供销社老邻居连锁公司党支部赴利店镇回龙村开展捐赠助农等活动,切实以精准举措助力当地乡村发展。
六、协同联动,不断汇聚人大涉农工作合力
主动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大局,加强内外联系协作,提升工作影响力与实效性。
一是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来川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9月15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雪克来提・扎克尔带队来川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委员会紧扣法律条文与“森林四库”建设要求,结合四川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实践,协助检查组赴成都、眉山、雅安等地实地察看城乡造林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防火等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获检查组“措施得力、成效明显”肯定,助力夯实林业高质量发展法治基础。相关工作在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第28期刊发。
二是全力协助全国人大农委来川开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立法调研。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委员段春华带队来川开展调研。我们紧扣“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立法要求,结合四川“天府粮仓”建设实践,协助调研组赴成都、德阳、绵阳等地察看耕地质量、智慧农业等情况,在广汉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意见,梳理四川经验并提建议,助力完善耕地保护法律体系。相关工作在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第27期刊发。
三是参加全国人大农委“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专题调研座谈会并做大会发言。根据会议安排,认真梳理研究四川“十四五”规划纲要落实情况、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积极为“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建言,提出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加大“天府粮仓”建设支持力度、支持四川建设西部种业创新高地等方面意见建议。
此外,我们还注重做好与兄弟省份和市州基层人大的联系交往。全年共接待河南、陕西、安徽、广东等省6批次来川考察,就水资源、乡村振兴、供销社等工作开展深入交流。
2026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农业农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聚焦新时代四川“三农”工作使命任务,进一步做好涉农领域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努力推动我省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地方立法工作
1.协助常委会修正《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
2.协助常委会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
3.协助常委会修正《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4.协助常委会废止《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5.协助常委会修正《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
6.关于修改《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
7.关于制定《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立法调研。
8.关于促进四川黑猪保护利用的立法调研。
9.关于四川省低空气象服务的立法调研。
二、监督工作
1.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协助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贯彻实施情况。
3.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农村中小微水利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4.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深化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代表工作
1.办理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建议。
2.针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情况开展代表专业小组活动。
3.做好常委会联系领导和专委会领导联系省人大代表相关工作。
四、调研工作
(一)重点课题调研
协助常委会联系领导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与提质增效的重点课题调研。
(二)专题调研
开展促进农民可持续增收专题调研。
五、会议及培训工作
1.召开全省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会暨农业农村委基层人大联系点会议。
2.召开省级联系单位座谈会。
3.组织全省人大农业农村系统业务培训。
六、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有关工作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农委安排,配合做好农业法、水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保险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等立法工作;粮食安全保障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等监督工作;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政策效能情况等专题调研工作。
七、自身建设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点抓好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立足委员会职能职责,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加强委员会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积极参加“讲、学、训”活动和机关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新时期人大农业农村工作能力水平提升培训,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农委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