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琳专题研究《资阳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



  5月6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资阳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资阳市人大常委会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了立法审查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具体条款进行了交流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彭琳对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要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确保法规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村级河湖长制实践中存在的痛点难点,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多元共治,通过立法固化资阳在河湖治理中的经验做法,助力破解基层治理难题。要运用系统思维,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做到“上下衔接”“左右协同”,严把立法质量,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资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荣木、副主任姜鸿飞等参加会议。

来源:“四川人大”微信公众号
作者:杨婷
发布时间:2026-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