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琳专题研究《四川省航道条例(修订草案)》



  5月13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四川省航道条例(修订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交通运输厅介绍了条例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了立法审查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具体条款进行了交流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彭琳指出,航道是水运的基础,是港口的生命线,是国家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修订条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河航运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精准契合我省抢抓国家战略机遇、推动航道事业再上新台阶的现实需要,对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彭琳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我省航道发展面临的难点堵点为切入点,积极回应新形势下对航道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改革精神破解航道发展瓶颈。要坚持权责匹配,厘清部门职能职责,理顺航道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体制机制,构建协同高效的治理体系。要明晰航道发展定位,主动融入流域经济发展,推动航道网络成为区域协同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关键纽带。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畅通意见收集渠道,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胡洪波以及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四川人大”微信公众号
作者:张超
发布时间:2026-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