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琳专题研究德阳凉山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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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27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先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德阳市孝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凉山彝族自治州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德阳市、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分别介绍了相关条例草案的立法背景、起草过程和特色亮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了立法审查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具体条款进行了交流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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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琳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积极营造良好社会风气。要坚持保护与传承一体推进,以高质量立法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深度融合,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立足地方实际,充分吸纳群众合理的建议和诉求,把德阳保护传承孝文化的实践经验提炼固化为刚性制度,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彭琳强调,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是以“小切口”解决“大民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好基层治理与便民服务,完善协同共治机制,做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立法温度。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地方道路交通实际,健全完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流程,规范上路行驶和停放、充电行为,以高质量立法护航群众出行安全。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两市(州)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来源:“四川人大”微信公众号
作者:万登宇 杨婷
发布时间:2026-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