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4日至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率队到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甘肃省,围绕我省蜀道保护、三星堆—金沙遗址保护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和甘肃省嘉峪关市、张掖市和兰州市等地开展调研,会商蜀道保护协同立法工作,并实地了解三省(区)文物保护管理和相关立法情况。

彭琳指出,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甘肃省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立足本地实际,在遗址遗迹保护管理、考古研究阐释、资源活化利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一体推进文物保护、文化传承、文明互鉴,工作成效显著,值得学习借鉴。他强调,要充分吸纳兄弟省份实践经验,着力提高蜀道保护、三星堆—金沙遗址保护立法质量,切实增强制度设计科学性和实效性,为保护与传承我省历史文化遗产贡献法治力量。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杨娟,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平江、广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国斌、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苟小莉等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