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一季度开工400个重点项目,完成技改投资760亿元
□3月底前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应下拨不低于70%
稳定增势,关键要稳住工业的增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确保2012年全省工业经济“开门红”的意见》提出,今年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目标为18.5%,高于全年考核目标,高于中西部平均水平。
《意见》要求各地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确保工业投资力度不减、投资拉动效应不减。力争一季度开工建设400个重点项目,竣工投产400个投资1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完成技改投资760亿元。
省级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一季度集中开工的重点技改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安排5000万元资金,对有订单、有市场、有效益的重点企业进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各市(州)应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门红”。各级财政安排的工业发展资金要加快拨付进度,力争5月底前将不低于70%的资金拨付到位,对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的专项资金,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积极扶持重点企业发展。《意见》要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3月底前应下拨不低于70%,对小微型工业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延期缴纳;扶持困难行业和企业平稳运行,支持流动资金异常困难的重点企业,一季度可适当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电费、天然气费、铁路运输费;协调解决大企业大集团生产经营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加大对“7+3”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的股权投资。
《意见》要求,积极帮助企业融资,引导和支持民营中小企业、产业园区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和开展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各地要大力支持本省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和保障房、市政工程、大型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督促银行业机构进一步规范服务收费行为,规范和减少涉企检查、检测、收费、评比等行为。
抓好要素保障。《意见》要求各地加大电煤调节基金征集和核拨力度,狠抓枯水期电煤生产供给,加强需求侧管理。要适时安排用好生产要素保障专项资金,保障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供应,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稳定较快发展,对有产品、有市场、资金有保障的重点企业予以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