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邹伟 刘奕湛 程士华
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抓好社会建设,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黄金发展期,矛盾凸显期,攻坚克难深水区。应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求解改革开放的新难题。当代中国正经历着空前广泛的社会变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艰辛探索和生动实践,不断充实着科学发展的丰富内涵,更昭示出科学发展的美好前景。
应对挑战,主动变革——进入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社会学者陆学艺在《当前中国社会生活的主要矛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文中写道,我国已进入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建设取得很大成功,但社会结构还相对滞后,由此引发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
应对挑战,主动变革;审时度势,面向未来。在这样的一个关键时期,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历史与时代的高度,总结国内外发展的经验和教训,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全面分析新世纪新阶段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任务。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发展要求;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阐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2011年,胡锦涛总书记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理论认识一步步深入,决策部署一项项到位,从执政理念到政府职能转变,从改善民生到创新社会管理,从弘扬核心价值观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渐次推进、稳步前行。
化解矛盾,发展为先——贯穿民生红线的社会事业在各领域全面推进,保障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矛盾,叩响了社会转型的大门;变革,指向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民生。
如今,全国超过13亿人有了基本医疗保障,超过2000家公立医院开展改革试点……新一轮医改的进展,折射出中国共产党积极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努力和成效。
——中央不断出台政策措施,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2006年至2011年,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超过1000万人,其中2011年新增就业1221万人。
——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713亿元,是2010年的2.2倍,新开工1043万套,基本建成432万套。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普及水平大幅提高,城乡之间、东中西部之间教育发展差距逐步缩小,人民群众受教育程度显著提升。
——开展绿色GDP核算试点、推进环保问责制、连续数年“叫停和限批”、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率先开展新增指标PM2.5等的监测,蓝天白云有望从人们的记忆回归现实。
协调,始终是中国改革发展的关键词之一。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中央多项重大涉农政策高强度密集出台,在取消农业税之后,从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到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支农、强农、惠农一系列组合拳,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持续扎实推进。
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国家坚持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东中西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有效带动了各地区居民收入的协调持续增长。
民主权利保障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从党内民主到人民民主,从完善人大、政协制度到扩大村民自治、社区自治等基层民主,从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到推动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不断巩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以制度保公正,以制度促和谐。将各项事业发展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才能解决一些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
十六大以来,我国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立法脚步,加大了用法制调整不公平社会现象的力度——
2007年,物权法表决通过,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平等保护”;2009年,制定食品安全法,从各个环节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2010年,再次修改选举法,选举人大代表城乡“同票同权”;2011年,行政强制法表决通过,避免和防止行政强制权力滥用;今年3月,对刑事诉讼法进行大修,“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法律总则。
司法体制改革砥砺前行,进一步强化公正和保障公民权益,“打官司难”“执行难”等问题得到缓解;公共财政转型持续推进,公布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向公共服务的倾斜力度不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得到有效落实;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完善,最低工资标准逐年提高,职工工资持续正常增长,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初见成效;社会保障制度 “布局织网”,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社区的社保体系逐步建立,困有所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正从梦想一步步变成现实。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一幅和谐壮美的中国社会画卷正在铺展。
成效初显,征程方启——以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国家长治久安,以和谐理念筑牢全党全社会团结奋斗科学发展之基
以创新社会管理助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已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识,并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开花结果——
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管理创新,首先体现在理念的转变上:从传统的管理整治思维,到“寓管理于服务”;从政府“大包大揽”,到注重运用社会多方资源、形成社会合力;从以强制性行政手段为主,到重视运用经济、行政、道德、科技等多种手段综合施策。
创新社会管理,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打造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培育综合性社会组织、构建“大调解”体系;“大走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利用互联网、微博搭建民意沟通新渠道……一大批立足基层、突出实效的经验成果不断涌现,一系列社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初步成形。
和谐之道,贵在深入人心。建设和谐文化,方能巩固社会和谐思想道德之基。在党中央部署决策之下,全党全社会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日益成为我国社会意识的主流和人们共同的价值追求,成为团结奋斗的精神风帆。
稳步开局,征程方启。和谐社会,不仅是一种理想、一种目标,也是一种状态、一种过程。
“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躲不开、绕不过,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
从古至今,建设和谐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梦想。
科学发展、共建和谐,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共同作出的历史选择;人民群众对和谐社会的向往和期盼,化作推动中国向和谐社会不断迈进的强大动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征程中,中国共产党正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披荆斩棘、阔步前行,谱写共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新篇章。
(据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