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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时刻:国家制度“顶天立地”

时间 2020-03-31 来源 全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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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来势凶猛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党和全国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展开了抗击疫情的人民战争,彰显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的顽强意志,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坚定信念,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与非凡力量!

 

危难时刻 国家制度凸显“柱石”之功

 

  回想几个月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十三个方面显著优势。“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对英雄如此,对制度也是如此。在这场虽不见硝烟、却气壮山河的特殊战争中,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挥了“顶天立地”的根本性作用。

  请看抗疫期间:一方面全国各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舍生忘死、大爱无疆;一方面整个国家安定有序、坚如磐石,人心稳定、社会稳固,真是举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一致、共克时艰,亿万同胞同心同德、同仇敌忾地共战“疫魔”。我们的国家制度是如此凝聚人心、如此凝聚力量,凸显了危难时刻的“国家柱石”之功!

  在我们国家各项制度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疫情是危机,也是大考。在这场大考面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展现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优势和政治定力,考出了“人大担当”、考出了“人大作为”、考出了“人大力量”、考出了“人大风貌”,考出了担当作为的“人大品质”!

  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定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决策部署,践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关的庄严使命,全力支持政府及时依法采取应对疫情的各项紧急措施,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始终关注和倾听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和建议,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关键时刻 创新会议形式审议通过重要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这次疫情十分复杂严峻的形势下,全国人大常委会不仅及时召开委员长会议研究有关重大问题,还积极创新常委会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出席与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召开了第十六次常委会会议,为保证全国上下集中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而作出了适当推迟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回应社会重大关切,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展现了国家立法机关的人民情怀、政治担当和法治品格。

  这一特殊时期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必将以其鲜明的特色和突出的作用而在共和国拼搏奋斗编年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上、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启动相关程序 从法律层面确保国泰民安

 

  在抗击疫情的重要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了高规格的“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座谈会”,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推进立法修法工作,构建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坚实法治屏障,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此将建立立法修法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梳理有关法律实施情况,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和时间,有序推进立法工作,做到立一件成一件、改一条成一条,确保立的法、修的法科学管用。全国人大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疫情暴发后,也迅速启动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的前期工作,并积极推进生物安全法草案的审议和修改,开始评估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着手研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相关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非常时期的这些积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行动,展现了其强烈的时代担当精神和在国家的法律制度层面确保国泰民安、人民幸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意识和战略眼光。

 

特殊时期 多次发声回应公众关切凝聚共识

 

  不仅如此,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通过法工委发言人机制,多次在抗疫关键时刻就疫情防控工作中公众关心的相关法律问题及时面向社会发声,结合疫情防控中违反防控措施、设卡断路隔离疫情、哄抬防疫物资价格、滥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典型事例、案例,深入细致解读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的核心制度和重点条款,引导全社会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还及时向全社会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或即将开展相关立法修法工作的信息,解读有关决定,进行正面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另外,从1月22日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门户网站中国人大网、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相继在醒目位置刊发了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

  所有这些举措,都为全国各地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给出了及时、准确、权威的法律指引,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赢得了广大社会公众的热烈反响。

 

地方人大 创新履职方式积极尽职尽责

 

  与此同时,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也同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样,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抗击疫情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和保障当地政府及时依法实施应对疫情的紧急措施,听民声、聚民智、顺民意,在特殊时期创新履职方式方法。

  绝大部分省级人大常委会和部分有立法权的市级人大常委会在疫情的严峻时刻紧急加开会议,有的还采取视频会议的创新方式,审议并通过了本地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决定,有的还通过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决定等,有的启动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订或制定工作,有的及时整理公布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汇编,答疑解惑,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在本地疫情防控工作中贯彻实施,坚决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庄严使命。

 

各级代表 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抗疫期间,包括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在内的全国约260万名五级人大代表,也包括一些往届的人大代表,在抗击疫情的危难时刻,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发挥着先锋模范作用,像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张伯礼院士、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钟南山院士、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李兰娟院士等,都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作出了杰出贡献,被人们尊称为“国士”。

  而更多的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那些身为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的人大代表们,为了人民的生命与健康日夜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与人民群众在一起同呼吸、共命运,不计生死、义无反顾,任劳任怨、真诚奉献,有的积极建言献策、履行代表职责,有的踊跃捐款捐物、支援抗疫,为打赢抗击疫情的人民战争作出了突出贡献,展现了各级人大代表强烈的政治担当、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无私无畏的道德情操,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人大代表这个光荣群体增了光、添了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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