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遂宁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群众的“急难愁盼”,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书写了促进遂宁法治建设的“靠谱答案”。
“在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上,我们广泛收集群众意见融入立法,每年定期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项目建议,围绕群众关注、社会关切、发展急需确定立法项目,确保人民意志通过立法途径充分实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制科负责人表示。
市人大常委会确定船山区龙凤镇人民政府等15个单位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通过联系点深入征集立法项目、法规草案建议,实现接地气、聚民智,为推进立法工作夯实社情民意基础。
“建议独立、配建公共停车场,要根据有关标准和要求配建充电专用停车泊位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足十五分钟的,建议不得收取停车费……”
在基层立法联系点船山区南津路街道办事处调研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会议上,与会人员相继提出意见建议。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立法,多次组织相关领域的市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参与立法调研、论证研讨等工作,为立法项目实施集聚了智慧。
“我们坚持地方立法与推动发展同频共振,立足‘小切口’、着眼‘多层次’,做到了以立法推动发展、服务人民。”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充分把握法规的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标准,推动了一系列法规出台实施,并切实加强执法检查,认真开展立法后评估,确保了以良法促善治。
“以前在城市道路、广场、护栏、路牌等公共场所设施上喷涂、粘贴发布小广告的现象特别多,现在城市变得干净、清爽了,人的心情也好了。”家住河东新区慈音街道杰灵社区的张大爷深有感触地说道。自2018年7月1日《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施行以来,遂宁的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绿色生态、宜居宜业、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让广大群众拍手称赞,真正实现了“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遂宁经开区九莲街道办事处石溪村的村民李某表示,2023年底前,在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取水口附近经常有人游泳,向河里排污、倾倒垃圾等,2024年起该现象基本得到了遏制。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群众安全饮水、精准治水、长效护水,制定《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产生的积极作用,该条例从“管、控、用”三方面真正把群众的“饮水水源”保护起来,切实为广大群众把好了饮水安全的“总闸门”。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在与时俱进中推进地方立法,以明显的成效促进了遂宁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用法治力量激扬文明新风。聚焦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制定《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各环节。聚焦提升城市能级和综合承载水平,制定《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进一步畅通便民服务圈,加速城区生活微循环……
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和对现实问题的精准把脉,以立法的“工匠之心”,在平衡多元利益中彰显社会公平正义,让地方立法更好地服务遂宁经济社会发展,为推动遂宁建设成渝中部现代化建设示范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