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决定》的决定

(2020年7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决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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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