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在成都召开,会期3天。现将公民旁听3月28日上午9:00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
传达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传达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
审议《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草案)》《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四川天府新区条例(草案)》。
审查批准《德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修订案)》《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管理条例〉的决定》《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凉山彝族自治州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马边彝族自治县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的议案。
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审议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个别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专委会副主任委员辞职申请的议案和任免案。
二、旁听报名资格和方式
认真贯彻《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精神,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人员和列席人员需加强自我管理,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
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将身份证、单位(社区)证明及联络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或将身份证、单位(社区)证明及联络方式复印后发送传真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接收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3日下午5:00。
根据报名情况,将确定10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旁听会议有关具体事宜,请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系。
联系电话:028-86281781(电话)
028-86281507(传真)
邮 箱:scsrd_pangting@163.com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