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实施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川剧传承保护条例立法专题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根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采购管理办法》有关邀请比选的规定,8月21日,我单位组织人员对四川广播电视台、成都写而魔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赤辰之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3家供应商提供的比选资料进行了现场比选。依照低价中标原则,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单位:四川广播电视台。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比选结果公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电话反映或者书面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单位将以四川广播电视台作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川剧传承保护条例立法专题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供应商。联系电话:028-86281600(机关纪委);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中南大街1号·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