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四川省人大历史陈列馆扩容优化工作,充实史料数量、提升展陈质量,共同讲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四川的发展历程,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相关藏品。
一、征集范围及内容
重点征集涉及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纪念意义的文史资料和实物。
1.具有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反映四川人大历史的选民证、代表证、出席证、任命书、选票、工作证、表决器、投票箱、徽标、印章、匾额、纪念章、奖状、奖励证书、奖品、纪念品、会议票证等,以及能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特色和代表个人风貌的学习、工作、生活的实物。
2.能够见证四川地区人大制度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文献档案、影音制品、证章牌匾、生活用品、重要人物相关物品等资料和各类实物(包括公文信函、传单标语、报纸杂志、照片、影像、艺术作品、奖章奖杯、锦旗证章等)。
3.涉及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报纸、刊物、图书、档案、记录等。
4.涉及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及各类有重要价值的照片、录像、口述记录及录音文件。
5.反映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件、人物的书画、雕塑、摄影作品等。
6.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进步和与四川人大工作相关的其他具有纪念意义和陈列价值的史料、实物。
二、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本着自愿的原则,采用捐赠、复制以及借展等方式进行。征集到的史料、实物将统一造册登记,未采用的将退还或按捐赠者意愿另行处理。
1.捐赠:鼓励个人或团体捐赠。凡符合展陈和收藏标准的,将作为永久展陈和收藏,并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并在收藏和展出物件上具名。
2.复制:对特别珍贵的史料与实物,收藏者需保存原件的,可提供原件进行复制,复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承担。
3.借展:对个人、集体持有的暂不愿意捐赠的珍贵史料、实物,可对有关收藏单位或个人进行有限期的借展,双方签订借展协议,物品所有权不变。
三、征集要求
1.所提供的文史资料和纪念性实物,请确保出处清楚、真实可信、来源合法。
2.实物可邮寄或直接送交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若不便寄递的在蓉文史资料,可联系工作人员上门接收。邮寄时请写清提供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并在信封或外包装上标注“省人大陈列馆资料征集”字样。
四、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为集中征集时间,此后转入常态化征集。
现场捐赠和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中南大街1号四川省人大机关2号楼309室
邮政编码:610020
联系人:江水、邹坤宏
联系电话:028-86281206,18802805503
邮箱:312699112@qq.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踊跃捐赠或积极提供征集线索。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