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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新法规发布,事关“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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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法规新闻发布会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通报《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并发布废止的相关条例。

“我省是西部大省、人口大省,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徐洪介绍,截至2025年底,全省60周岁及以上常住人口2150万人,占比25.85%,老年人口规模位居全国第三。面对“在哪里养老”“如何养老”的时代考题,四川选择以法治作答。徐洪介绍,《条例》的制定经历了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的过程——省人大社会委赴省内外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地方政府、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及老年群众意见,与司法厅、民政厅等部门就重点问题多次沟通,最终于9月24日表决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条例》共7章78条,涵盖老服务网络、养老服务供给、支持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对于健全我省全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压实各方责任,明确民政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配合,推进成渝地区养老服务资源互补共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实行“四同步”,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用于本村养老,促进城乡均衡发展。优化服务供给,强化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机制,推动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分类发展,深化医养结合。完善支持保障,在设施用地、财政投入、人才培养、金融保险、税收优惠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测和等级评定制度,以法治力量守护老年人幸福晚年。

“我们将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民政厅副厅长李良介绍,民政厅将从政策引导、服务供给、保障支撑、长效治理、普法宣传五个维度推动《条例》落地。值得关注的是,四川将创新“物业+养老”“家政+养老”等服务模式,推动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分类发展。同时,建立专业稳定的人才队伍——制定养老服务人才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实施“蜀养人才培英工程”,推动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技能等级认定奖补长效制度,开发养老服务政策性岗位,提升养老行业吸引力。

发布会记者提问环节,多方声音汇聚。省人大社会委表示将综合运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督促《条例》落地,推动书面法条转化为老年人可感可及的优质养老服务;民政厅介绍将从规划落地、功能定位、补齐农村短板、盘活闲置资产四个方面抓好落实,让养老服务更加可感可及;高校专家表示将从优化课程体系、创新育人模式、坚持德技并育、开展宣讲交流四个方面加强引导;一线护理员呼吁依托《条例》推动全社会更新养老理念、按标准配齐人手保障护理员权益、系统开展技能培训增强专业照护能力。

会议还发布了废止的9部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对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党的十八大之前制定出台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开展集中清理,决定废止《四川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的规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同省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管理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四川省地方性法规中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四川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土地监察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

来源:“四川人大”微信公众号
作者:杨恬
发布时间:202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