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了《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提高立法质量,现征求社会各界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于2024年5月31日前提出意见:
(一)直接通过四川人大网在线提交。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中南大街1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61004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rdbsc@126.com。
附件: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