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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专项检查地方预决算公开 覆盖面达到100%,对各省市预决算公开情况将进行量化排名

时间: 2016-12-05 来源: 中国财经报 作者: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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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决定自即日起,组织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以及地方财政厅(局),联合开展地方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将重点关注预决算公开是否及时、公开内容是否完整以及是否存在预算空转、虚列收支等问题。

  本次专项检查对象为各省(区、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部门或单位,覆盖面达到100%(依法不予公开的部门除外)。重点检查的内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及时性。重点关注预决算是否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二是完整性。重点关注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是否包括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是否都公开了部门预决算;是否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各级、各部门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

  三是真实性。聚焦2015年决算,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预算空转、虚列收支问题。对政府决算,在收入和支出类别中,各选择至少一个以上科目进行抽查;对部门决算,至少选择一个部门进行抽查,部门“三公”经费为必查项目。

  四是细化程度。重点关注各级政府、各部门预决算是否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内容除外);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否按经济分类公开;是否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区分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是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是否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

  五是公开形式。关注是否通过网络公开并长期保留;是否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

  据悉,检查工作计划于2017年1月20日前结束。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预决算公开的规定有效执行,强化问责,提升预决算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财政部将在检查结束后,对各省(区、市)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量化排名,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典型案例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中国财经报》2016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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