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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审计与人大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时间: 2016-04-12 来源: 中国审计报 作者: 朱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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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山东省烟台市审计局与该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以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合力,加强预算审查和监督,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意见明确了协调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市人大年度预决算决议草案中有关预算执行监督工作的相关内容;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安排;与预算执行和决算有关审计公告、审计规章制度及有关资料;拟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预算、决算审查结果报告涉及审计内容;落实市人大及常委会预算、决算决议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有关审计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意见明确了协商沟通的主要方式。以市政府名义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报告、材料,在正式提交前,双方应做好沟通协商,并就有关问题和事项交换意见;双方承办的相关视察、执法检查、重要会议和专题调研等,根据需要邀请对方派员参加;与预算管理、监督相关的重要情况,以信息、简报、调研报告、工作报告、参阅资料等方式相互抄送。意见确立了协商沟通的组织保障;双方指定了相关科室,负责有关工作联系、组织和经常性工作;明确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改进工作;通过建立规范有序的沟通协商机制,进一步密切人大与审计的工作联系,促进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效结合,更好地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服务。
  (《中国审计报》2016年4月8日第2461期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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