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强化转移支付监督方面积极实践和探索,持续推动政府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推动财政部门不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逐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比例。近年来,在人大财经委的预决算初审报告和监督结果报告中,多次明确提出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各区功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2018年,财政部门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比例达到90%。
二是全流程监督部分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一方面,要求财政部门选取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纳入事前绩效评估,推动建立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向财经委以及代表反馈的机制。另一方面,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专委会委员和以财经代表小组参与专项转移支付中市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建项目的事前评估,并以上述人员为主体、包含其他代表小组的代表参加转移支付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工作。
三是建立人大专委会参与预算初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委会人大代表的职业特点,预算初审的监督内容涵盖对口部门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形成了各专委会关于对口政府部门预算草案主要内容初步监督的书面意见,并反馈给对口政府部门,这些意见也作为人大财经委初审报告的重要意见来源。
四是进一步推进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在人大财经委的预决算初审报告和监督结果报告中多次明确提出,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都要依法、全面、规范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市财政局按照求“分项目、分区”编制市对区转移支付预算,并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
(《中国财经报》2月2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