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预算审查监督,雅安市人大常委会于7月集中开展了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情况的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雅安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常委会主任李伊林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7月3日,检查组召开执法检查专题动员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徐一心关于贯彻落实《预算法》有关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执法检查方案的说明,全面安排部署检查工作。执法检查小组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队,深入8个县(区),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围绕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突出“四本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和预算审查监督程序、预算公开六个重点,依法依规实施检查工作。检查组在围绕8个县(区)政府财政部门重点检查基础上,还抽查了市、县(区)18个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20个乡镇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就执法检查情况向雅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了专题报告,肯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贯彻《预算法》方面所做的工作,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