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和2024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明确的目标任务和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一要点三计划”工作安排,深入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切实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开展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中,自觉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对标对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涉及的重点问题、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按规定及时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列席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要求参加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并及时传达落实会议精神,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学习会,全年共召开分党组会12次,委员会全体会6次、办公会7次、学习会9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通过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预算委分党组和3个支部组织建设。落实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的重要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一以贯之抓好常委会党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分党组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以及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切实落实党的建设要求,不断夯实政治根基,永葆政治本色。
  (四)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立足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责,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通过参加主题教育读书班、聆听专题讲座、开展专题研讨、讲好专题党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参加“讲、学、训”活动等多种方式,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识和把握。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开展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
  坚持把开展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与服务省委决策部署统筹谋划,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重点任务一体推进,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完成11项法定监督任务。
  (一)做实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一是协助常委会审查和批准2022年省级决算。向绵阳、广元、泸州等市就2022年决算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组织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省直部门座谈交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集中预先审查,对决算报告与草案以及部门决算草案存在的问题和疑似异常线索,及时印送财政部门核实、整改。依法依规做好决算草案初步审查工作。二是协助常委会审查和批准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2次,并作出相应决议。同时,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3年1至6月预算执行、省级财政文化专项资金预算2022年执行和2023年安排情况的报告。三是对省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厅开展“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建立与被审查单位的日常联络机制,组织召开座谈会,进行多次实地调研,及时掌握其预算执行情况、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使用情况等;在预算草案和决算草案的集中预先审查时,将其作为重点审查部门;会同财政厅对两部门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和专项资金预算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评价,不断增强监督效力。四是积极参与立法征求意见工作和备案审查工作。对《关税法(草案)》等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21个市(州)报送的预算、决算、预算调整等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及时反馈意见建议。
  (二)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一是起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在总结上一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认真开展调研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为新一届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开展绘制“时间表”“施工图”。二是服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汇总整理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印送省政府研究处理。三是开展省人大常委会重点课题“省属金融企业风险管理和控制情况”调研。在常委会副主任何礼带领下,先后赴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省属金融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形成了《关于省属金融企业风险预警与处置机制建设情况的专项调研报告》和《省属金融企业风险管理与控制情况的课题报告》,提出了对策建议,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转。
  (三)开展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一是两次协助完成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批新增举借政府债务相关工作。督促财政厅做好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实现债券尽早发行,发挥债券资金促投资稳增长作用。二是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四川省2022年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相关工作。分类选择调研对象,先后前往雅安、自贡、甘孜等7个市(州),深入项目现场查看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调研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等情况。三是开展债务情况日常监督。督促财政厅定期报送政府债务的有关情况。四是在常委会领导带领下,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工作座谈会并作交流发言。
  (四)做细审计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工作。服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2023年首次以子报告的形式反映国有资产领域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认真开展审计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工作:一是发函“问”整改,向省发展改革委等8个省直部门发函了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二是委托“追”整改,委托巴中、泸州等市(州)人大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民生资金、金融企业等2022年审计报告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监督调研;三是现场“督”整改,首次和审计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审计整改的重点项目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四是会议“评”整改,协助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包括省属国有企业在内的6个部门(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回应社会关切,并将测评结果报送省委。此外,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委托,开展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全国人大。
  三、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一)协助推进省人大监督平台建设。按照机关党组安排,预算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协调监督平台建设。一是开展需求分析报告和原型设计方案的编写工作。编写过程中,注重调查研究,征求各专委会对监督平台建设的需求和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外省先进经验。二是开展监督平台总体建设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形成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编制了监督平台建设方案。
  (二)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示范点建设。一是报常委会领导同意,选取自贡、泸州等8个市(州)作为首批示范点建设地区。二是印发《四川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在宜宾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建设任务,明确建设标准。三是组织8个示范点建设市人大有关机构负责同志前往湖南、北京等地调研联网系统建设和应用。四是会同财政厅制定并印发示范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三)编制《人大预算联网监督预警指标体系》地方标准。一是组织标准工作方案编制、开展调研,召开预警指标体系标准编制工作会议。二是编制完成目录草案征求意见稿。三是组织20余名专业人员深入讨论,向财政厅、省税务局等单位定向征集意见建议。
  (四)深化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与应用。一是持续推动系统迭代升级和功能完善。完成省级部门、智能分析、预算执行分析等功能模块的优化升级,重新设计了政府债务监督、转移支付监督、审计监督等功能模块,实现了对政府四本预算、部门预算、政府债务等领域的监督全覆盖。二是做好联网数据管理工作。按要求每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报送我省预算执行数据。三是探索开展联网分析应用。对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前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联网分析,列示问题清单,提出改进预算管理的意见建议。四是维护系统知识库板块。收录财政、税务、审计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财政资金管理、预算下达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简报等相关文件。
  四、坚持求真务实,扎实开展财税领域重点课题调研工作
  紧扣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有关要求,对财税领域开展多项调查研究,形成了相关调研报告,为有关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一)开展川渝高竹新区财税政策一体化专项调研。会同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部门,联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采取联合调研、暗访了解、集中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前往川渝高竹新区开展财税政策一体化专项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完成《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财税政策一体化专项调研报告》,该报告得到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雁飞同志的肯定,并以常委会办公厅的名义将其报送省委主要领导,有关建议被批转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研究。
  (二)开展财政转移支付专题调研。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会同财政厅采取委托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就我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情况、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将调研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三)开展环境保护法授权性规定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围绕我省落实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和第九条有关授权性规定的相关情况,向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省税务局等部门进行调研,收集我省关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立法的相关资料,起草调研报告并及时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四)开展省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及时向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函了解相关情况,及时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形成书面材料。组织省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进行座谈交流,切实推动收入分配政策落地落实。
  五、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一)着力抓好“开门审预算”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和批准2023年省级预算的相关服务工作。认真开展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和批准2024年省级预算的前期服务工作,通过四川人大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函件等方式向人大代表、高校、企业、市(州)人大、人大代表“家”“站”和社会公众征集关于财政管理与改革、预算审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前往部分市县和省直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梳理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纳入预算委初审预算草案的重点关注范围。
  (二)着力抓好代表建议督办和办理工作。《关于加大对基层组织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补助的建议》被确定为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何礼同志牵头督办,预算委承办,财政厅具体办理。预算委会同财政厅走访建议的领衔代表,实地调研部分村、社区干部。督促财政厅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了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同时,完成《关于加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的建议》办理工作,答复意见获代表肯定。
  (三)着力加强预算委基层联系点工作。在综合考虑工作力量、区域特色等因素,经与相关市(州)人大常委会协商,确定成都市郫都区、广汉市、资中县等12个县级人大作为十四届人大预算委基层联系点。制定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则,努力发挥基层联系点在预算审查监督中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突出优势。向12个基层联系点发函委托调研,了解县级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和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为预算委初审政府债务情况报告提供参考。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工作座谈会,并作交流发言。
  (四)着力完善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机制。从各代表团吸纳45名省人大代表为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并邀请参与决算草案预审、列席预算委全体会议、参加调研等活动,与常委会人代工委协同开展列席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国省代表审议2022年省级决算专题座谈,让专业代表更加深入、及时、便利地参与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发挥人大代表在预算审查监督中的作用。
  (五)着力做好全省30件民生实事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监督工作。对民生实事项目“新(改)建5000公里农村公路”开展监督调研,先后前往自贡、眉山等地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监督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和使用情况,确保资金落地落实。针对部分民生实事项目预算资金拨付进度缓慢的情况,发函了解具体情况,形成专题报告,督促加快整改。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适应新时代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新要求
  按照人大“四个机关”建设要求,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能力提升为关键,突出重点环节,密切工作联系,着力提高履职水平。
  (一)强化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研讨活动,把理论学习与业务研讨结合起来,持之以恒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见诸行动、化为成效。
  (二)严抓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驻机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核心任务常抓不懈,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微信、微博的日常监管和指导,教育所属人员规范网上言论和线下行为。持续做好人员管理,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
  (三)加强队伍建设。目前,预算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形成了“一室两处一中心”的工作队伍,并通过完善业务分工制度、工作协作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强化队伍管理,提高团队战斗力。通过积极协助常委会领导赴德阳、广元督导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以及赴市(州)调研指导,推动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队伍建设。举办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专题培训班,协助办公厅举办预算联网监督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2024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省人大预算委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提高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实效,切实推动代表大会决议和常委会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一、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一)协助代表大会审查批准2024年预算。督促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做好2024年预算草案及报告编制工作。做好2024年预算草案初步审查工作,做好协助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2024年预算相关工作。起草关于2024年预算的审查结果报告和决议草案。
  (二)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根据财政部核定的我省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以及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适时启动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工作,起草审查结果报告和决议草案。
  (三)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2023年省级决算。督促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做好2023年决算草案和报告编制工作,及时启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情况随决算草案一并提交常委会会议审查。做好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23年决算工作,起草审查结果报告和决议草案。
  二、监督工作
  (一)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一是加强重大战略部署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协同开展川渝高竹新区财税政策一体化实施情况调研,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等监督调研。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财税政策一体化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二是进一步优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重点。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公开性以及债券项目申报与使用的合规性等方面的审查监督。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对预算绩效的监督。三是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协助完善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3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督促财政厅严格落实债务情况定期报送机制,加强对政府债务的日常监督。四是继续推进“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对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开展“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对两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下达进度、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一是围绕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相关议题,选择部分重点项目、重点部门开展监督调研,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情况”“后疫情时期防疫物资盘活利用情况”等小切口专题调研,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二是探索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通用指标与专用指标相结合,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体现不同类别国有资产的性质功能特点。三是推进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按照《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地方标准定期报送相关数据,进一步完善查询分析功能,补充总量、结构、趋势等相关图表;总结和固化成功工作经验,通过大数据、智能化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分析研究和监督评价。
  (三)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监督工作。一是围绕常委会听取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探索开展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持续加强审计整改跟踪监督。二是深化审计整改情况监督内容。聚焦民生资金、政府债务、乡村振兴等领域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提出跟踪监督工作方案建议,切实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监督工作。三是着重推进审计结果应用。结合“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成因和整改成效。推动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干部考核监督的有机贯通、协同配合。
  (四)深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一是持续推动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按照“省市县三级‘一张网’、一套技术支撑体系、一套数据标准体系”目标,加快预算联网监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深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地方标准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预警指标体系》(草案),细化指标具体内容,研究预警指标算法,实现智能预警。三是升级完善省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研究实现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与预算决算审查系统的深度融合;开发预警指标体系算法和系统自动预警功能,完善系统智能报告生成功能;结合代表履职平板,重新打造适合省人大代表的预算审查监督专用APP。四是常态化开展预算联网数据分析应用。五是积极推进省人大监督平台建设。
  三、代表服务工作
  (一)落实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制度要求。多渠道征集2024年预算草案审查的意见建议,推进“开门审预算”工作。着力探索如何发挥好人大代表“家”“站”扎根基层、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独特优势,切实提高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参与预算审查监督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发挥预算审查联系代表作用。通过代表移动审查监督终端,向代表及时发送预算审查监督信息,邀请参加相关监督活动,充分体现代表在预算审查监督中的主体地位。
  (三)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根据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抓好代表议案办理和重点建议督办工作。
  四、调查研究工作
  (一)开展常委会重点课题调研。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调研计划,做好2024年调研课题的选题工作,重点在财政基层“三保”、财税政策优化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同时,注重发挥预算委基层联系点作用,委托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支持鼓励基层人大探索创新,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二)开展相关专题调研。围绕年度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议题,选择部分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部门开展监督调研,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布置的专题调研任务。
  五、自身建设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凝聚共识、指导发展,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互相促进,进一步增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决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政治修养和综合素质,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来源:省人大预算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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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