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0日至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家德率队到乐山市,专题调研《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办法》立法工作推进情况和《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调研组先后前往峨边彝族自治县613林场、峨眉山市桢楠古树群、峨眉山生物资源实验站,实地察看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和森林资源、珍稀濒危植物、古树名木保护等情况,深入了解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有关立法修法的意见建议。

朱家德指出,四川地处长江黄河上游,是森林资源大省,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更好推动生态价值转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朱家德强调,要加强立法调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认真制定我省实施办法,系统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高质量建设“天府森林四库”,积极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推动森林资源从“护绿增绿”向“可持续经营”转变。要深入贯彻实施《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健全“一树一档、一树一策、一树一人”管护机制,坚持保护优先,推进资源活化利用。要强化科技赋能,加强珍稀濒危植物保育和古树名木智慧监测及抢救复壮,守护好生物多样性。
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副主任委员钟波,省林草局副局长王景弘等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