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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信访方式 化解信访积案——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充分启用心理疏导模式化解信访人20年信访积案

时间 2016-08-31 来源 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办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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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人向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送锦旗

  

  2016年8月31日上午,年近八旬身患重症的两位老人张某某、郑某某夫妇专程到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将一面写着“心系百姓、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送到信访办主任贺江华手中,表达了对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帮助解决困扰自己20年信访积案的衷心感谢!这也是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首次启用心理疏导模式化解信访积案,这标志着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将不断探索总结心理疏导模式经验,积极化解信访案件。

  一、信访事项简要情况

  信访人张某某、郑某某夫妇曾在没有提前预约的情况下直接到常委会领导办公室反映信访问题。

  1994年,郑某某同母异父弟龚某某借10万元未按时归还。1995年,张某某对债务签署担保书。其后,债权人起诉至法院。1996年,富顺县法院一审、自贡市中院二审均支持债权人债务主张,并判决张某某承担担保责任。由于债务人龚某某躲藏不见,法院直接从张某某工资帐户上合计扣款4.38万元,后未继续执行,但冻结了张某某、郑某某在成都文殊院街的住宅产权。

  信访人认为法院判决自己承担担保责任的事实不清、执行程序错误,20来年多次进京到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等单位上访。目前,夫妇两人均身患重症,身心健康和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今年4月,信访人多次到省人大上访,要求省人大领导签署意见,推翻法院一、二审判决。

  二、信访办处置情况

  信访办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从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调解等途径入手化解矛盾。

  (一)心理疏导

  信访办坚持对张某某、郑某某夫妇进行心理疏导,历时4个多月,先后经过数十次沟通交流,积极宣传依法治国方针和“诉访分离”原则,指出任何单位和领导不能干预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引导他们走出思想误区,安享晚年幸福生活,直至两人表示将不再到各级机关上访,不再一味强求推翻法院判决,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二)法律援助

  信访办邀请全国优秀律师、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四川尚上律师事务所主任邓盾为信访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通过第三方的专业指导,使信访人认识到自已在法律知识、法律程序认知方面的错误和欠缺,相信司法机关的公正判决。

  (三)司法调解

  在信访办的协调下,自贡和富顺法院积极与信访人的诉讼对方当事人沟通。邓盾和尚上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多次往返自贡和富顺法院商议解决方案。因对方当事人长期居住北京,自贡和富顺两级法院因此付出了大量的精力。最终,在富顺法院的主持下,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目前,信访人已付款完毕,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依法解冻了住房。信访人对解决方案非常满意,并与富顺法院签署了息诉罢访协议。

  三、总结经验,推进人大信访工作

  总结这件历时20年的信访积案解决经验,信访办将加强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组织信访办工作人员参加心理咨询知识专业培训

  从妥善解决张某某、郑某某信访问题的成功实践来看,信访工作人员掌握一定的心理咨询知识,对拉进与信访人的心理距离,说服信访人接受解决问题的建议具有破冰式的首要作用。2015年,信访办一人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下一步,信访办将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心理咨询培训,对取得心理咨询师证书的给予鼓励政策,引导工作人员努力学习,在信访接待中融入心理咨询技能,推进信访工作实效。

  (二)积极推进信访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

  8月3日,在省司法厅的大力协助下,律师定期参与省人大信访群众法律咨询工作正式启动。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期间,信访办试行了律师共同接访方式,收到了良好效果。邓盾律师和尚上律师事务所在推动解决张某某、郑某某信访事项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信访办将继续总结经验,推广信访法律咨询和信访事项法律援助工作,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三)统筹各方资源,形成人大信访工作整体合力

  张某某、郑某某信访问题的圆满解决,自贡和富顺法院的尽力调解起到了关键作用。人大信访工作不能闭门造车,必须通过信访联席会议等制度,统筹各方资源,形成人大信访工作整体合力。下一步,信访办将继续加强与司法部门联系协调,坚持律师定期到信访办进行法律咨询的工作模式,免费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加大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协调,推动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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