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2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对我省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共770件。截至今年10月底,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这些建议中,属于政府工作方面的695件,由大会秘书处交省政府组织办理,其办理情况由省政府办公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其余75件,大会秘书处转交省委有关部门办理的50件,转交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办理的11件,转交省法院办理的9件,转交省检察院办理的2件,转交省军区办理的1件,转交省妇联办理的2件。现将这75件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2件,占总数的427%
翟峰等代表《关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设立预算审查专家库借“外脑”增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实效的建议》(第624号),省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十分重视,认真加以办理。一是自2005年起,省人大常委会预工委每年都组建部门预决算预审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部门预、决算草案进行审查。截至目前,预决算审查专家库内的专家已达40余人。对专家在每次审查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预工委都认真分析研究,并及时转交省财政厅研究处理。二是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在广泛征求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和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意见的基础上,创建了人大代表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由各代表团从省人大代表中推荐3—5名财经方面的专家,组成人大代表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小组,协助本代表团审查计划和预算报告。一年多的运行情况表明,人大代表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在计划和预算审查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吴连奇等代表《关于加大灾区干部关爱工作力度的建议》(第455号),省委组织部非常重视,并进行了认真办理。一是专门成立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巡回工作组,及时发现并解决基层干部思想、心理、情绪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二是通过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翔实的受灾干部台账,对重点对象进行逐个分析研究、制定对策。三是因地制宜地为重灾区市、县、乡三级党政领导班子增配成员,加强灾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四是大力实施“灾区基层干部心理援助”计划,组织重灾区组工干部参加中组部举办的“灾后恢复重建与灾区干部心理”专题研究班,激发灾区干部工作热情,使他们端正心态、恢复信心。五是建立定期走访慰问制度,整合利用各级党组织帮扶资金,帮助重灾区干部改善工作条件,解决生活困难。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党组织共走访慰问受灾干部9万余人次,发放帮扶资金近亿元。
杨春禧代表《关于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的建议》(第525号),省综治委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办理。一是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村民道德文化建设,反邪教警示和反封建迷信教育,树立文明新风,不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二是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体系。三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农村治安秩序,增强村民安全感。四是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乡镇党委为核心,村支“两委”为支撑、警务室和调解室为骨干、治安巡逻队为基础的农村平安建设长效机制。完善乡镇、村组、院落、户四级防范网络,进一步增强农村治安防控能力。五是进一步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增进社会和谐。
二、建议所提问题正在着手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加以解决的30件,占总数的40%
王笳代表《关于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建议》(第331号),省妇联认为提得很好,并进行了认真办理。目前,我省常年外出务工人员有1000多万人,农村留守儿童达230多万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此,省妇联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创新工作机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优化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努力推进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保护工作。一是推动出台了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教育保护长效机制,不断优化农村留守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环境。二是推动建立“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站”,建立完善活动阵地,为留守儿童家庭提供指导和服务。三是深化“共享蓝天”关爱活动,努力营造“社会温情关爱、家庭亲情呵护、同学友情帮助”的关爱网络,让留守儿童充分感受温暖和真情。四是开展农村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农村贫困妇女脱贫,改善留守儿童家庭经济状况。五是推广“青神模式”,全面推动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工作。
黄重九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建议》(第602号),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非常重视,并作了认真研究办理。一是确定了135个农业、畜牧业、林业现代产业发展基地县,加强特色农业基地建设。二是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发展“龙头”企业。三是加强指导培训,培育集体商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四是加快市场建设进度,培育服务组织,做好农超对接,努力建设现代化市场流通体系。五是加大地方品牌、特色品牌打造力度,推进争创名牌和驰名商标工作,支持无公害、绿色及有机食品认证,大力实施农业品牌建设。六是探索建立农业发展共享资金和投融资机制,加大对农业产业化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察力度,不断优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环境。
赵铁军代表《关于三方齐抓共管营造淳朴民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第596号),省委宣传部高度重视,并作了认真研究办理。一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目标,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引导社会风尚明显好转。二是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以及农村“三户一村”(“三户”即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户、双文明户,“一村”即文明村)和文明集市、文明场镇创建活动等常年性的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在实践中提高道德修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三是着力完善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逐渐形成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格局。四是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书屋、村文化活动室等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推进落实文化乐民、文化惠民、文化育民。
三、建议所提问题需在今后选择适当时机加以解决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的13件,占总数的173%
潘裕萍代表《关于在台胞、台商和长期从事对台工作人员中聘请特约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的建议》(第537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后进行了答复。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管理,参与司法程序和审判工作的主要方式。它既是一项司法制度,也是一项政治制度,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方式确定的。对此,省法院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调研论证,并请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台办,并将在得到正式答复后逐步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黄国清等代表《关于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建议》(第58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非常重视,经认真研究后进行了答复。医疗保障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目前,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仍实行城乡二元制模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种模式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日益凸显,比如城乡分割、资源浪费等。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对于加快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目前,我省在成都、乐山、广元苍溪县等地开展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在制度上实现城乡一体,在待遇标准上实现全市(县)一体,在机构上实现经办机构设置一体,有效地整合了资源,提高了效率,体现了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社会的公平性。但由于国家补偿渠道不同、标准不统一,在推进中还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同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人口多、城乡、区域差距大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坚持不懈地探索,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乡统筹的不断推进逐步实现。省编办将积极跟踪试点的有关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并根据国家的有关部署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
四、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情况
今年,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决定,省人大常委会从770件代表建议中筛选出6件,由常委会副主任领导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重点督办。这6件代表建议分别是:杨大陆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成雅高速高新区创业路至收费站前的城区路段进行改造的建议”(第236号),由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甘道明领导财政经济委员会督办,交通运输厅厅长高烽领导承办;刘帮助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县级公安机关设立专职心理辅导员的建议”(第97号),由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韩忠信领导内务司法委员会督办,公安厅厅长曾省权领导承办;黄照明等1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丘陵地区小微水利工程建设力度的建议”(第192号),由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郭永祥领导农村与农业委员会督办,水利厅厅长冷刚领导承办;王树锦等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化解农村村级债务的建议”(第226号),由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杨志文领导财政经济委员会督办,财政厅厅长黄锦生领导承办;孙薇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建房亟待指导监督的建议”(第369号),由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张东升领导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督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洪波领导承办;张乃富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技术创新的建议”(第84号),由常委会副主任王宇坤领导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督办,科学技术厅厅长彭宇行领导承办。这些建议督办工作的具体情况,已于今年9月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作了专门汇报。
在督办中,6位常委会副主任领导相关专委会迅速展开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督办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制定了翔实的工作方案,对督办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各承办单位也都建立了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度,形成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的运行机制。
在督办中,省人大各专委会一方面对建议办理工作实施全面全程的督办检查;另一方面加强与代表沟通,采取上门走访、开会座谈等形式,多次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承办单位。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代表们好评。
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水平,为代表提出建议做好服务工作,今年9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针对代表建议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省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题培训,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代表联络局的专家就如何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质量进行讲解和指导。同时,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还会同省政府办公厅和部分代表对省文化厅等代表建议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听取汇报,及时指出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