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6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志文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吴邦国委员长主持第一次和第三次全体会议,并在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会议共有10项议程。现将会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继续审议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一是保守国家秘密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保守国家秘密法(二审稿)审议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又将草案印发中央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到一些地方调研,法律委员会两次召开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根据调研和审议的情况,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安民作了关于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修订草案。国家主席胡锦涛4月29日签署了第二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该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保密法,增加了涉密信息系统保密措施,加强了对涉密机关、单位和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完善了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制度,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强化了保密法律责任,有利于加强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二是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针对委员们在审议中提出的问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与内务司法委员会和中央有关部门作了研究,并两次召开委员会会议进行了审议。根据研究和审议情况,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该决定草案。国家主席胡锦涛4月29日签署第二十九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取消了确认程序、畅通了请求渠道,改变了归责原则、扩大了赔偿范围,完善了赔偿程序、增加了举证质证,明确了人员配置、强化了赔偿监督,提高了赔偿标准、改进了经费保障,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就草案修改情况作了汇报。此次草案增加了对因建设、保护管道影响土地使用,管道企业应给予土地权利人合理补偿的规定。草案规定,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禁止种植乔木、灌木等深根植物,禁止挖塘、修渠、修建温室等危害管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经分组审议,会后法律委员会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草案,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文化产业发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等报告
一是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报告。受国务院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作了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认为,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主要存在就业供大于求、侵害农民工权益和农民工公共服务三个方面的问题,下一步将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农民工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加强就业服务为重点,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二是以统筹规划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三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扩大劳动合同覆盖面,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四是以加强职业危害治理为重点,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五是以实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为重点,扩大农民工参保覆盖面;六是以畅通维权渠道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劳动纠纷处置工作;七是以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公共服务;八是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为重点,促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
二是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文化部部长蔡武作了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认为,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断增强,我国文化产业已经从探索、起步、培育的初级阶段,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呈现出朝气蓬勃的新局面,但还存在总量不大、水平和集中度不高;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投入和人才保障不完善;贸易逆差仍然较大;盲目发展的苗头一定程度存在等问题,下一步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二是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产业微观活力;三是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与管理,发挥重大项目带动作用;四是加大政府投入和金融支持,增强产业发展后劲;五是加强各项基础性工作,为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六是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七是扩大文化消费,拉动文化内需;八是加强科技支撑,推动文化产业升级。
三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作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认为,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但当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依然很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道路交通科学规划工作有待加强、安全隐患还比较突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薄弱、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仍有待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有待强化等问题。下一步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二是进一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三是进一步加大安全保障投入;四是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五是进一步完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六是进一步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
四是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认为,各地方、各部门从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经贸合作、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高度,创新机制,密切协调,通力合作,在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依法维护台湾同胞投资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大多数台湾同胞对于两岸关系未来发展和投资前景充满信心。报告指出,从实地检查及台湾同胞反映的情况看,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隐名投资”较多,权益纠纷易发;二是台资企业经营活动仍面临配套措施跟不上、融资难、征地拆迁引发纠纷、一些台湾同胞对大陆某些法规政策不理解、涉台诉讼程序不完善等实际困难;三是台湾同胞在子女就学、购房入户、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一些合理诉求有待解决,报告建议:一是从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进一步健全台湾同胞权益保障工作体制,加强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三是以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和机制化,为台湾同胞投资大陆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四是引导台商加强自我管理,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发展;五是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法规,为台湾同胞投资权益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制保障。
三、审议批准了《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引渡条约》议案
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部长杨洁篪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的议案的说明和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引渡条约的议案的说明。会议通过表决,通过了上述两个议案。
四、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表决通过,任命胡彦林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文莱达鲁萨兰国、新加坡共和国、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意大利共和国和圣马力诺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葡萄牙共和国等国特命全权大使及其他任免事项。
五、吴邦国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
吴邦国委员长指出,国家赔偿法律制度直接涉及公权力的行使和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常委会对修改国家赔偿法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经过四次审议修改作出的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主要从畅通请求渠道、完善办理程序、细化赔偿范围、明确举证责任、保障费用支付等方面,完善了相关法律规定,对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吴邦国委员长指出,针对保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常委会本着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对保守国家秘密法作了全面修改,增加了涉密信息系统保密措施,完善了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等管理制度,强化了保密法律责任,有利于加强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吴邦国委员长强调,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些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关注“三农”问题,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调研等形式,连续对“三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力地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今年,又安排了三项涉农监督工作,目的是希望通过加强人大监督,督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按照中央的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三农”工作,尤其是在今年气候条件异常、低温干旱等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下,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抗灾救灾和农业生产,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尽快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吴邦国委员长强调,我国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推进中国特色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一项紧迫而又长期和艰巨的任务。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快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技能型劳动者,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要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农民工参保履盖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将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他们关注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限期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坚决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要加快推进城镇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吴邦国委员长指出,文化产业发展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有利于拉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有利于扩大就业和创业。我国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发展文化产业条件得天独厚。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人们的文化需求日益增多,发展文化产业潜力巨大。要在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同时,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内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整合文化产业资源,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打造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市场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培育一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文化骨干企业,使文化产业尽快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吴邦国委员长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配套规章,完善管理体制,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使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万车死亡率从2003年的108下降到2009年的36,成绩来之不易。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建设、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与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不少安全隐患尚未消除,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亟待提高,交通拥堵现象日益突出,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搞好统筹规划,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整治交通隐患,严格执法管理,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努力建设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吴邦国委员长强调,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是我们今年开展的第一项执法检查。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高度重视。华建敏、严隽琪两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到上海、广东等4省市进行实地检查,并委托北京等6省市进行自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依法维护台湾同胞投资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台湾同胞在大陆的投资持续增长、领域不断扩大、交流日益活跃。到2009年底,共批准台湾同胞投资项目8万多个,实际利用台资490多亿美元。台湾同胞到大陆投资,一方面带来资金、技术和人才,有力地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为扩大两岸经贸合作和人员往来,发展两岸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站在发展两岸关系、促进两岸经贸合作、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权益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台湾同胞权益保障工作体制,完善配套法规和措施,依法查处损害台湾同胞投资权益案件,坚决维护台资企业劳动者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台湾同胞在就医、社保和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台商投资大陆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更为便利的条件,更好地造福两岸人民。
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了专题讲座第十五讲,题目为《关于我国互联网发展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