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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的意见

时间 2013-03-25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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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1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9月20日上午,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组对《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和省人大城环资委关于《决定》审查意见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们认为制定这个《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很有必要,赞同批准这 个《决定》,并没有提出修改意见。据此,城环资委研究认为,对《决定》不作修改为宜。
省人大城环资委建议本次常委会批准该《决定》。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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