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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时间 2012-03-20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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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2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崇禧

 

各位代表:
  我受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1年的主要工作
  2011年是我省胜利完成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任务,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之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09〕22号)精神,按照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中央的大政方针、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立法、监督、代表和调研等各项工作。全年共制定、修改和批准22件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个,对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21项专题调研,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2人次,对21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另有6件地方性法规已进入审议程序,为促进四川经济发展、人民幸福、社会稳定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推进中央和省委决策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常委会全面把握中央路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
  (一)有效服务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5·12”汶川特大地震后,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万众一心、穿越灾难、坚韧奋进,创造了抗震救灾的奇迹、灾后重建的奇迹和加快发展的奇迹。三年来,常委会坚持把抗震救灾和促进灾后恢复重建作为依法履职的重点,综合运用各项职能,强化法制保障。两次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报告的决议》,有力促进和保障了省委提出的“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战略部署圆满实现。作出并实施《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管理的决定》,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快建立提高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水平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作出并实施《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得到广大灾区群众衷心拥护和海内外普遍好评,截止2011年底,已有3194名婴儿顺利诞生并健康成长。及时对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积极推进防震减灾和抗震设防地方立法工作。三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总是第一时间,赶赴映秀、清平、唐家山、罗圈湾等灾区一线,冒着生命危险,督促和参与抢救人民生命财产、灾民安置、公路抢通保通和处置洪水、泥石流等次生灾害,保卫抗震救灾成果。深入汶川、北川、青川、绵竹等极重灾区视察灾后重建和产业振兴、园区建设等,与当地干部群众共谋灾后发展振兴大计,就建立长效扶持机制,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放大“重建精神”效应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意见300多条。对地震灾区因灾失地农民耕地情况、安置帮扶等问题,分赴6个市(州)、15个县(市、区)、30个乡(镇)、36个村(社区)开展专题调研,察看各类现场56个,召开座谈会25次;并按照省委要求,开展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帮扶督导检查,确保20万因灾失地农民都落实耕地、宅基地,并解决长远生计。
  (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按照省委“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要求,常委会认真履行立法、监督等职能,服务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制定《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进一步发挥城乡规划对于引导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提升我省城乡建设和发展水平。修订了《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审议了《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和《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听取审议省政府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财政决算、审计及审计结果处理报告,审查批准2010年财政决算,作出201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批准发行13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省级有38个一级预算单位公开部门预算。听取审议关于农村土地管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现代农业品牌建设调研,推动我省大凉山、川藏高原、大巴山等六大农产品地域品牌打造,形成《发展四川农产品区域品牌的报告》、《加快四川泡菜发展的报告》、《培育珍稀林业特色产业的报告》等,促进特色产业培育发展。实地调研电子信息、油气化工、汽车制造生产基地及“白酒金三角”、攀西优质烟叶基地,对我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建议意见,促进白酒、烟草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开展口岸建设专题调研,实地考察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成都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和宜宾、泸州等水运口岸,形成《关于四川口岸建设的思考》调研报告,提出了突出比较优势、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等三项对策建议。多次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路加油站改造情况进行视察,形成《加快推进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路加油站建设升级的报告》,对规划设计、开放式建设、促进与当地经济融合、创新建设机制等提出建议意见,推动服务区和加油站面貌和功能提升。听取审议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省政府继续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促进,开发与节约相协调,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推进全省重点工作落实。为推动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战略决策,常委会对近两年开工的亭子口、武引二期、向家坝、小井沟等20多个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视察和调研,形成《关于我省2010年来开工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审议农村重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督促确保已开工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和进度。把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两化”互动作为重点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形成《关于推进我省“两化”互动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对产业集中布局、城市新区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等提出建议意见。深入成都、自贡、泸州等地产业园区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关于我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梳理在“两化”互动发展大局中谋划产业园区发展路径,促进完善法律政策环境。听取省政府关于天府新区规划编制工作的汇报,并在推进产城结合、突出区域特色、超前谋划基础设施、保护成都平原耕地、保护水源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意见。结合“两化”互动和实施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就大力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开展成都平原地区土地利用及保护情况调研,形成《成都平原土地保护规划调研报告》,推动各地将省委这项长远大计落到实处。
  (四)促进实施文化强省战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后,常委会及时组织专题讨论,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高度重视以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推动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大跨越。听取关于文化法制建设情况的汇报,不断加快文化立法步伐,推进我省文化体制改革、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与市州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做好修订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前期准备工作。深入广元、阆中、北川等地,实地检查古城保护和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就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办法》、建立非遗传习所、保护基地、加强博物馆建设等提出建议意见,促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法制化。深入地震灾区、民族地区开展“重建精神”专题调研,提炼蕴涵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和发展振兴中的“感恩奋进文化”,推动其成为对外开放的崭新名片,成为我省加快发展的精神动力。
  (五)切实抓好“六五”普法。根据中央要求和全国人大决议精神,常委会专题研究普法工作,提出要认真总结以往的好经验好做法,根据不同对象,确定普法重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全省各地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组织实施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重点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实现“法治四川”建设新突破,全体公民法律素质大提升,全体公务员依法办事能力大提升,各级政府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大提升。
  二、促进民生持续改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省委从制度层面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常委会注重从法制层面解决群众最关注、发展最急需的重要问题。
  (一)坚持把围绕省委重点工作,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主题。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得群众支持拥护的民生工程。常委会深入调研、认真总结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这是全国首部将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规制空间拓展至乡村的地方性法规,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文明意识,提供了良好法制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成都、泸州、雅安、眉山、凉山等地广泛进行宣传,督促法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代表开展城乡垃圾分类处理、治理“五乱”、城镇立面整治、农村风貌打造工作现场视察,到丹棱、罗江、长宁等地实地检查“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工作机制,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饮用水安全是群众最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常委会就饮水安全总体形势、存在隐患以及需要采取的措施等开展调研,形成《关于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修订了《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进一步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理顺管理机制,完善保护体系,强化保护措施,加强城市供水管理,满足居民生活、生产用水需求。群众普遍反映,这两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为百姓喝上“安全水、放心水、明白水”提供了法制保障。
  常委会还修订和批准了《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和《成都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备受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也已进入立法程序。
  (二)坚持把促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常委会始终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住房、物价、教育和医疗等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听取省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汇报,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深入田间地头、养殖场和企业同农民、工人、管理技术人员座谈,了解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形成《关于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调研报告》,提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健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标准体系,开展源头治理等建议,促进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组织对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关于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审议有关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省政府多措并举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提出进一步强化土地和资金保障,认真抓好工程进度和质量,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目标的审议意见。听取审议关于稳定物价工作的情况报告,组织代表重点就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进入零售终端市场平台的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实施“农—市对接”经营模式的调研报告》,提出进一步落实促进农产品生产流通的各项扶持政策、大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等意见,缓解物价上涨对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深入实际调研教育改革情况,听取审议关于实施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情况报告,提出加快教育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教育投入等审议意见。听取关于医疗卫生工作的情况汇报,实地走访医疗机构,就进一步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医患矛盾化解合作机制等提出建议。
  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和促进司法公正。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情况报告,推进和继续支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形成。组织禁毒防艾工作调研,促进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深入开展。听取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和省人民检察院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两院”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切实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执法检查,组织4个执法检查组,深入眉山、广安、达州、遂宁等地,重点检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流转,处理土地经营纠纷,查处违法用地。深入成都、内江、宜宾、乐山、甘孜等地,对《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出要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更好地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按照省委提出牢固树立抓信访就是抓民生、抓和谐、抓执政能力的理念,常委会坚持把促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的意见》,建立密切联系群众的公开电话96363,建立信访季度分析制度和热点问题专题调研制度,坚持每三个月一次认真汇总分析群众来信来访,综合整理出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全年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10142件次,其中来信4496件,来访5646人次,发出重点督办意见书50份,督促解决了41个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
  (三)坚持把推进民族地区民生事业发展,实现共同繁荣进步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常委会根据省委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部署,就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彝区“三房”改造和“彝家新寨”建设,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对各项民生工程取得的重大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形成《关于民族地区民生工程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牧民定居点社会管理、培育发展现代农牧业、打响“大凉山”品牌和“川藏高原”品牌、全面普及义务教育等建议,为省委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就促进藏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开展调研,提出的建议意见得到中央和省委的采纳。
  为进一步推动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贯彻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多次深入高原藏寨、农牧家庭、学校企业,与学生、家长、教师和企业人员座谈调研,听取意见。大家普遍反映,“9+3”计划是省委、省政府着眼藏区长远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学生受益、家长满意的惠民富民工程,给藏区带去了新的思想观念、新的生活方式和新的社会风气,促进了藏区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形成《关于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加强政治教育培养、促进就业、实施关爱行动等建议。
  批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工程管理条例(修订)》、《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为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三、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指导基层换届选举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的要求,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依法指导基层代表选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一)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并经主席团决定交由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关于制定《四川省个人信息保护办法》、《四川省公共场所禁烟条例》等32件议案,均已审议完毕。代表提出的64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都得到认真办理,并逐一答复代表。主任会议专门研究代表建议,确定对安宁河流域防洪整治及水利设施建设、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解决“疆电入川”、解决产业园区用工难等6件涉及民生、关系全局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在办理工作中积极与代表沟通,采取走访代表、召开督办工作会、邀请相关代表和单位参加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代表对督办工作的建议意见。目前,安宁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已完成,力争将米市水库建设项目纳入国家规划。成都市中心城区智能交通建设项目已启动开工。新疆哈密—四川成都特高压工程已正式纳入国家电网规划。
  (二)积极服务代表依法履职。根据新修改的代表法,修订了我省代表法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细化履职范围,加强履职保障。组织在川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对“两化”互动发展、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等情况进行视察,形成了“关于继续延续‘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扶持政策的建议”、“关于将成都天府新区纳入国家级开放开发新区的建议”、“关于建立资源就地转化机制的建议”等12件代表建议,送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视察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听取汇报,对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精简审批事项和流程,延伸服务内容等提出建议意见,促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就农村能源消费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旅游资源开发、川东天然气开发、革命老区发展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50多篇调研报告。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开展小组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和带共性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解决。
  坚持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建立代表信息平台,及时多渠道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情况、重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一府两院”重要活动,全年共有3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各项工作,137名代表参加“一府两院”重要工作活动。开展代表培训工作,培训各级人大代表1600多名,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
  (三)依法指导换届选举。2011年我省进行的市、县、乡三级换届选举,是在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的原则,意义重大,备受关注。常委会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召开工作联席会、举办培训班等,统筹安排换届选举各项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基层代表选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关于181个县(市、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关于自贡、攀枝花等14个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和《关于自贡、攀枝花等14个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目前,全省已有20个市(州)、161个县(市、区)、4184个乡(镇)依法完成了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选出县(市、区)人大代表32597名,乡(镇)人大代表210174名,一大批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的人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大工作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
  四、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独特优势。常委会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
  (一)开展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活动。人大代表生活在人民中间,对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最了解、感受最直接。常委会分别召开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履职经验交流会和工作座谈会,深入凉山、眉山等地与基层人大和代表座谈,认真总结各地人大代表为民履职的经验和做法,发出《关于开展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活动的通知》,号召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努力增强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意识,切实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了解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现实问题,了解群众真实意愿,充分运用法律规定的形式和途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依法开展视察、调研、走访等,加强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群众关心问题的解决,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各级人大代表纷纷响应、积极参与,自贡、眉山、广安、遂宁等地结合实际出台具体措施,推动这项活动稳步扎实开展。
  (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为民立法。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形势新任务,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制定了《关于改进立法工作方法、提高立法工作质量的意见》,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我省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适应、协调和配套,进一步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使立法过程成为听取群众意见的过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向社会征集立法建议64条,有的将列入2012年立法计划。在制定城乡规划条例过程中,组织相关部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人民群众,召开论证会、座谈会30多次。向社会公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有20多万群众参与讨论,对来自各方面的建议认真研究、合理吸纳,该条例成为我省近年来地方立法征求意见范围最广、公众参与最多、社会反响最好的法规之一。
  (三)深入调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把推进省委决策部署落实与促进解决群众现实利益问题相结合,将调查研究作为依法履职的前提和基础,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就群众关注的城乡统筹发展、农村征地拆迁、消费者权益保护、“挂包帮”工作和招商引资、耕地质量建设等15个重点课题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60多条建议意见,为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促进全省科学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改进作风。坚持加强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完善常委会会议制度,健全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及进度督查、加强上下级人大联系指导、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等工作机制。召开立法、调研、信访、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专题座谈会,要求各专门委员会、各办事工作机构立足全省工作大局,深入思考谋划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请进来”,召开与“一府两院”工作联系会,充分听取对常委会工作意见,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坚持“走出去”,主动到“一府两院”和省级有关部门征求对人大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组成11个工作组分赴全省各市州召开座谈会,并通过书面征集和“四川人大在线”网站等,听取800多名省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共收集到意见建议近500条。常委会认真分析和研究采纳这些建议,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提高工作水平,努力以新的精神风貌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注重发挥新闻媒体和人大机关报刊、网站的作用,形成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立体宣传态势。一年来,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刊(播)发新闻稿件1300多篇(条),加大了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不断促进民主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过去一年,常委会还配合全国人大开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立法调研,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开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农村社保体系建设、收入分配等专题调研,完成民诉法、刑诉法等近10部法律草案的意见征求工作,协助全国人大在川培训全国人大代表400多名,接待澳门特区全国人大代表来川视察和美国、英国、荷兰、日本等9个国家及地方议会代表团来川访问,增进了交流联系,宣传了四川灾后恢复重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
  各位代表,这里专门报告一下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22号文件精神的情况。2009年11月,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下发了省委22号文件,深刻阐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完善了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机制,支持和保障了代表依法履行职务,优化了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织结构,解决了许多基层人大同志多年呼吁的问题,体现了省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是指导我省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我省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新的里程碑,受到各级干部群众特别是人大战线同志、人大代表的高度评价和衷心拥护,得到全国人大充分肯定,多个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来川考察借鉴。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结合换届选举,逐步实现市、县两级党委书记与人大常委会主任分设,是省委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领导机制的重要举措。目前已经完成换届的地区,除个别县外都实现了人大常委会主任单设,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组织建设也得到进一步加强。两年多来,全省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在思想、政治和组织上加强了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汇报,积极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工作的活力进一步增强。实践证明,省委22号文件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是符合我省实际的、也是符合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有力推动了我省人大工作深入开展,必将载入我省民主法制建设的史册。
  各位代表,常委会一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展,是中共四川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包括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内的全体省人大代表辛勤工作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省各族人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受刘奇葆主任委托,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还存在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主要是地方立法如何进一步围绕全省工作重心和群众关注的问题,突出重点,推动一般;监督工作如何进一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增强监督实效;代表工作如何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发挥代表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调研工作如何进一步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希望各位代表对常委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支持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2012年的主要任务
  2012年是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胜利完成后的第一年和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工作基调,把握“一个坚持、三个紧紧围绕”工作方法,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确保“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突出为民立法,开门立法,不断改进立法工作
  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开展立法工作。一是围绕民生热点,制定物业管理条例,修订防震减灾条例、义务教育条例、见义勇为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等,开展法律援助、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公益捐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基本住房保障等立法调研。二是服务加快发展,修订专利保护条例、旅游条例、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等,开展高速公路条例、航道条例立法调研。三是促进生态建设,修订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四是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开展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实施办法等立法调研,制定公共图书馆条例。五是坚持法制统一,继续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做好报批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开展立法调研和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遵循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吸纳各方意见,积极扩大公民对立法的参与。提高法规草案审议质量,做好法规统一审议工作,防止违法新设或变相新设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避免立法工作中的部门利益倾向,提高立法质量。
  二、突出为民监督,增强实效,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以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加强跟踪监督工作。听取审议关于“天府新区”建设、“两化”互动发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规划、节能减排、扶贫开发、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等方面工作报告,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继续关注和促进化解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要把食品安全、饮用水水源保护、环境保护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切实推动广大群众关心问题的解决。听取审议省政府计划、财政预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继续改进计划、预算审查监督,促进预算信息公开。听取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实行法律监督情况等报告,促进提高司法水平、维护司法公正。扎实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切实加强专题调研工作,为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建议意见。开展扩大内需、推进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和“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新型城镇化建设、落实民生工程、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扩大开放合作、社会管理创新、实施文化强省战略、民族地区发展以及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打造“白酒金三角”、“两烟”产业发展、泡菜产业发展、打击制假贩假、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路加油站改造、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等方面专题调研。将专题调研与立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紧密结合,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效果。
  依法向社会公开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等工作情况,继续邀请人大代表列席、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监督。切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国家相关法律执法检查、专题调研。
  三、突出依法履职,健全机制,努力做好代表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机制。组织人大代表围绕群众广泛关注的民生保障、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城市管理等,了解民意,反映民愿,促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宣传推广各级人大代表中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先进典型,引导代表积极依法履职。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组织代表更深入地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调研等各项工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落实好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各项措施。根据换届选举后的实际,大力开展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积极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坚持常委会重点督办制度,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办理质量和实效。继续依法指导基层换届选举,积极做好推选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的准备工作,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四、突出务实为民,改进作风,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22号文件精神,加强督促检查,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坚持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规律的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保障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的切实贯彻;坚持群众路线,大力推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继续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体现人大工作特点、充满活力的工作机制,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重视并发挥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作用,协同配合,提高效率,确保常委会工作顺利实施。全面加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的工作作风,树立人大干部守法、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改进人大工作宣传方式,进一步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与市(州)、县(市、区)人大的联系指导,增强全省人大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推动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就,我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击鼓奋进,加力加劲,努力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安定和谐,全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省进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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