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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2015年工作总结

时间 2021-12-31 来源 省人大城环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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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城环资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积极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需要,在立法和监督等工作中立足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依法履职行权,努力推动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立法工作
  认真做好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注重发挥主导作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立改废并举,着力发挥立法在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对提请常委会审议的5部法规,先后赴省内外开展立法调研8次,召开立法座谈会12次,充分吸纳各方意见,有效推进立法工作。
  一是积极协助常委会制订《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为加强城乡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实行严格的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使“一法一规”得以有力贯彻,该决定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是认真修订《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为适应保护理念、管理体制、保护规划、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新要求,城环资委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赴部分市州和甘肃、新疆开展立法调研,牵头起草了条例修订草案,针对我省世界遗产数量、类型的变化和当前保护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世界遗产责任主体和管理主体、管理机构职能和协调机制、遗产保护规划和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等进行了修改完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条例。
  三是积极协助常委会制定《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为保证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促进和规范我省核技术和电磁技术的安全运用,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了审议意见。该条例草案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二审。
  四是积极协助常委会修订《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2011年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颁布,对我省1999年施行的燃气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十分必要。委员会组织专家赴陕西省和成都市等地进行了调研,条例修订案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一审。
  五是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废止《四川省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条例》。为规范我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构建公平市场环境,促进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向常委会提出了废止该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该废止案。
  六是认真做好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城建环保类地方性法规相关工作。根据立法法和我省立法程序的有关规定,对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关于废止〈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的决定》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提交了审查意见报告。
  七是协助配合全国人大、其他专委会和自治地方做好立法工作。全国人大环资委来川开展核安全、自然保护区、土壤污染防治等3次立法调研,我委陪同赴成都、绵阳、德阳、阿坝、广元、乐山等地实地调研,组织协调十余个省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完成材料汇编等会务和服务保障工作;对水污染防治法提出了修改建议;对省人大其他专委会和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中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督促对口联系部门落实有关深化改革、依法治省方面的决策部署。赴4个市进行执法检查、3个市执法调研,形成执法检查报告等材料9篇。
  一是协助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的相关工作。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问题, 我委建议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在常委会黄润秋副主任任组长的专题询问领导小组指导下,详细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代表、专家征询意见会、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动员协调会,并赴眉山、成都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充分听取地方政府、人大代表、基层群众、企业、环保公益组织和专家的意见建议,梳理出拟提问题清单和提问人名单,全面做好专题询问各项准备。5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联组审议进行专题询问。7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位人大代表就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内容,特别是扬尘污染治理、违法排污监管、“黄标车”淘汰、控制秸秆焚烧、能源结构调整等突出问题提出询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详细作答。会后,我委及时汇总审议意见转省政府办公厅办理,并通过派员参加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情况专项督查和考核工作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跟踪监督。这次专题询问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意见和关注民生、反映民情、代表民意、维护民利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政府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5月,执法检查组赴成都、德阳、内江和眉山4个市开展重点检查,同时委托其余市州自查。结合《关于开展越溪河流域污染治理执法检查》的代表议案办理,现场抽检了越溪河仁寿段、威远河威远段的出入境断面水质;重点检查了汪洋镇、碗厂镇等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以及铁马焦化、四川龙蟒钛业等企业污水排放、国惠畜禽生态养殖公司污物处理等情况;实地查看了成都市高新区利用人工湿地净化“中水”,为府河补充清洁生态用水的情况;视察了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将检查出的4个主要问题和提出的6条意见建议归纳进检查报告提交全国人大。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水污染防治法和“水十条”的贯彻实施,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水环境安全,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开展执法调研和常委会重点课题调研
  我委分别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开展了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测绘法及我省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执法调研,先后赴成都、绵阳、雅安等地实地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和建议,对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认真完成省人大常委会重点课题调研任务,黄润秋副主任亲任课题组长,以《关于推进我省页岩气产业发展的调查研究》为课题,组织省国土资源厅、九三学社四川省委、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的专家学者,赴宜宾、内江等油气区块开展调研,并与当地政府、群众、四川能投集团等相关企业进行深入研讨,调研报告从技术和地质条件、市场状况、环境影响、群众利益、开发体制等方面提出了“五个正视”的基本判断和“企业有效益、百姓有利益、地方有收益、环境得保护、稳定有保障”的发展思路。
  此外,我委还派员参加了常委会预防职务犯罪、安全生产、农村扶贫开发等执法检查和为开展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暨贯彻落实新立法法赴部分市州和兄弟省市的调研考察。
  三、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群众来信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城环资委审议的代表议案共12件,由我委和省政府分别办理,办理结果报告已印发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交由我委办理的代表建议12件,其中重点督办两件:陈陆文代表《关于解决自来水二次污染的建议》和吕华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在我省试行推行分质供水的建议》。我们将办理和督办工作与立法和监督工作紧密结合,周密部署,加强沟通,跟踪监督,推动代表议案、建议更好地落实到立法中,更好地推动优质供水等工作。两位领衔代表对建议办理均表示满意。
  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了解民意、反映民情、集中民智的作用,不断拓展深化代表参与委员会工作的内容、形式。今年共邀请38位代表参与立法调研、专题询问、执法检查、执法调研等活动,向10名代表征求了对《〈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送审稿)》的意见建议。
  对涉及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的6件群众来信,我们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并回复处理结果。
  四、扎实开展四川环保世纪行等宣传活动
  围绕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配合国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题询问,以“向污染宣战,让蓝天常在”为主题,组织16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采访团,重点赴内江、泸州等地开展集中采访活动。针对我省大气污染主要来源,各地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燃煤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其重点区域治污减排、烟尘治理和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情况,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以及扬尘、油烟监管防治的相关情况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共发表相关新闻60余条,其中传统纸质媒体20余条,广播5条,视频1个,网络媒体30余条。
  6月5日,我委在黄润秋副主任带领下,参加了主题为“践行绿色生活”的公众环保开放日活动,展示了省人大在新常态下关注民生、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形象。8月29日,参加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观看了测绘应急保障、地理国情监测等宣传展板和无人飞行器系统、移动测量车等现代测绘装备,并参与互动。
  五、加强联系沟通
  注重加强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省人大城环资系统的联系沟通,共同推进城乡建设环境资源领域法治建设。一是与对口联系的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建立了书面报告年度工作制度。召开了对口厅局联系会,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二是加强与全国人大环资委、兄弟省市区人大城环资委的工作联系与交流。4月中旬全国人大环资委召开的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情况交流座谈会上,作了题为《科学立法、实效监督双使劲,促“天府之国”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的汇报交流。7月中旬,协助中华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组赴成都、眉山、自贡、宜宾等地开展“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专题采访活动。热情接待陕西、宁夏、山东、上海、青海等省市区人大环资委来川考察,就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等工作进行了交流。三是以贯彻新立法法和新环保法为主题,在泸州召开全省人大城环资委工作座谈会;围绕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内容,举办了全省人大城环资工作业务培训班。四是应邀参加全省依法治旅专题培训会议。五是协助九三学社中央来川开展推进西南民族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调研。
  六、协助做好督导精准扶贫等工作
  陪同张东升、彭渝两位常委会副主任到扶贫点开展督导调研。5次陪同黄润秋副主任赴广安督导精准扶贫工作及县域经济发展,及时撰写督查调研报告上报省委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华西集团、金广公司为岳池县白庙镇捐赠扶贫资金53万元。会同省旅游局赴凉山州盐源县就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报告详细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常委会陈光志副主任批示:调研报告对盐源旅游产业发展进行了深入分析,“建议”对盐源旅游开发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七、加强自身建设
  我委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要求,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扎实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体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勤政廉洁,奋发有为,以饱满的工作状态,努力开创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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