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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要点

时间 2021-12-31 来源 省人大财经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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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19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12次全体会议通过)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财经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和省委对人大财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依法履职,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落实依法治省纲要,扎实开展财经立法工作

  (一)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财经立法。

  一是协助常委会审议通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修订案)》。赴广东、贵州以及乐山、宜宾、自贡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并结合调研情况和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州)人大的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修改,研究提出第二次审议稿及审议意见。通过立法规范能源利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创新发展。

  二是协助常委会审议通过《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将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统一纳入道路运输管理体系,推进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充实和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推动我省道路运输业转型升级。

  三是协助常委会审议通过《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立法规范电力设施保护过程中执法行为和供用电双方权利义务。有效解决电力行政执法工作中法律依据不足、监管主体缺位、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队伍建设滞后等重要问题,保障四川电力持续健康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组织召开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推动条例贯彻实施。

  四是协助常委会审议通过《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通过立法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的法制保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条例贯彻实施。

  五是协助常委会审议通过《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修正案》。根据上位法修改情况和我省实际,对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正,推进盐业管理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

  六是协助常委会审议《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草案)》。赴宁夏、陕西、江西、福建以及省内部分市(州)开展立法调研,研究提出条例草案第二次审议稿及审议意见。立法规范非税收入征管行为,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法制体系。

  七是协助常委会审议《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与法制委员会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开展立法调研,结合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调研情况,研究完善修订内容,立法保护名优酒类品牌,鼓励和支持酒类生产作坊规范生产,促进川酒健康发展。

  (二)全面清理财经类地方性法规。

  严格按要求认真梳理了1979年至2013年底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47件财经类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定。对其中由财经委牵头起草并提案的9件,征求各方面意见,组织召开部分单位座谈会,对其中4件提出处理建议。

  (三)对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及时提出建议意见。

  对全国人大财经委征求意见的《证券法》、《广告法》、《航道法》等法律草案,印发各市(州)征求意见,组织人大代表、省级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座谈听取意见,研究整理修改建议并按时上报。对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的住房保障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草案,认真研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二、加强和改进人大财经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一)协助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一是协助省人代会审查批准计划草案及报告。听取省发改委等9个省级相关部门汇报,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参会发表意见,参考乐山市、资阳市人大财经委提供的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会同其他专委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做好报告初审工作。人代会期间,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进一步审查,向大会主席团提交审查结果的报告和决议草案,确保了省人代会审查计划草案及报告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协助常委会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深入市(州)、县(区),实地调研“十二五”规划在各地的实施情况。召开“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专题会,听取省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厅、科技厅、农业厅、商务厅等部门的意见建议。对评估报告进行初审,研究提出审查报告,协助常委会批准 “十二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

  三是协助常委会审议1—6月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省发改委关于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结合调研情况和省级相关部门提供的经济运行材料提出修改意见。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督促政府部门狠抓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四是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研究经济运行情况。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关于我省经济运行的分析意见。组织政府部门、市(州)人大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研判经济运行情况,对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分析报告供常委会参考。

  (二)协助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一是协助省人代会审查批准预算草案及报告。结合预算工委对省级部门预算的预审情况,会同其他专委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做好预算草案及报告的初审工作。提出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协助省人代会审查批准年度预算草案及报告。

  二是协助常委会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13年财政决算,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4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时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督促政府部门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三是协助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处理结果报告。将预算执行审计作为人大监督政府财政收支的有力手段,支持审计报告对查出问题点名披露。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针对报告反映的问题,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切实抓好审计整改。

  四是协助常委会审议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报告。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监督,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要求全面摸清政府性债务情况,做好风险评估与化解,尽快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做好跟踪检查与绩效评价。

  五是协助常委会开展财政教育资金投入及绩效情况专题询问。探索改进监督方式,协助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对社会关心的教育资金使用管理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六是向主任会议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建议》。与预算工委一起向主任会议提出扩大预算决算审查范围和审查内容、改进预算决算审查方式、深化预算执行监督、加强对市县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指导等四个方面的建议意见,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由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及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办理。

  (三)协助常委会开展节能减排跟踪监督。

  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节能减排情况的报告,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督促政府部门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意识,抓好源头防范,突出节能减排重点,大力推广节能产品和技术,建立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执法力度。跟踪政府部门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确保节能减排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落实深化改革任务,做好协助常委会探索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等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按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实施方案》第115条改革任务,开展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研究,学习借鉴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市人大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实施规划和工作方案,积极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二是召开国资经营管理情况座谈会。组织省经信委、财政厅、国资委、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座谈,听取各单位关于各自管理职责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基本情况的报告,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收集加强国资监管的意见建议。

  三是协助常委会审议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报告。根据调研和座谈情况初审报告并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做好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交省人代会审查批准的准备工作,加快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进程。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督促政府部门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步伐,不断激发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动力活力。

  四是对相关改革方案研究提出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深化改革有关专项小组提出的《金融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讨论形成修改建议并及时反馈。

  三、围绕经济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

  (一)开展“统筹推进城乡社保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调研。

  受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托开展为期4个月的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调研。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听取省级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并委托成都、自贡、泸州、广元4个市调研当地社保体系建设工作。以社会保险制度为重点,总结分析我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现状和问题,研究进一步完善的建议措施,及时提交专题调研报告。

  (二)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情况”调研。

  研究制定重点课题调研方案,召开省级有关部门座谈会了解情况,赴辽宁、吉林、广西、海南以及泸州了解当地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管理模式和经验做法,委托21个市(州)人大财经委对当地金融主管部门、小额贷款公司开展问卷调查,与省社科院共同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提出促进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的措施建议。

  (三)开展财经类工作专题调研。

  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到恒通评估调研,了解我省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情况,征集对《资产评估法(草案)》的修改意见;到成绵乐城际铁路客运专线调研,了解工程进展和通车准备情况;到省内部分市(州)调研经济运行情况和人大财经工作开展情况,多渠道获取信息和听取意见。

  四、服务代表履职,认真办理议案建议

  (一)不断推进代表联络员工作。

  开展代表联络员履职培训,邀请省发改委、财政厅负责人介绍2014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计划、预算草案及报告的编制情况解读;邀请省审计厅、国税局、地税局负责人介绍2014年预算执行审计情况,2014年全省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及2015年收入预测;组织学习交流,深化代表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计划、预算审查监督中的主体作用。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和委员会工作计划,邀请代表联络员参加活动、发表意见,丰富代表联络员参与人大财经工作的方式和途径。

  (二)认真办理代表议案。

  在征求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领衔代表的意见基础上,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决定交付财经委审议的7件议案进行审议,提出议案办理建议意见。召开代表议案办理座谈会,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代表议案,细化办理措施,确保办理质量令代表满意。召开全体会议,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审议,审议结果的报告经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

  (三)开展重点建议督办工作。

  重点督办周治辉代表提出的《关于省市(县)两级财政增加对村级道路补助资金的建议》(第819号建议),研究制定督办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组织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等各方面座谈沟通,多次征求代表意见,拟定督办工作意见,探索提高督办实效。

  五、加强工作联系与交流

  (一)加强与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市、区)人大财经委联系。

  一是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向会议报告四川情况。

  二是作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加强经济形势研判的三个联系点之一,根据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召开省级主要经济部门座谈会研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及时提供专题报告和我省经济运行分析材料。

  三是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的2014年部分省(市、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座谈会,以《新形势下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体会与思考》为题交流发言,根据会议精神向常委会党组提出工作建议。

  四是协助全国人大财经委来川开展经济运行情况、房地产市场形势、金融运行情况等专题调研。

  五是参加西南地区人大财经工作改革研讨会,探讨改进和加强人大财经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应邀参加西北地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协助安徽、海南、西藏、上海等地人大财经委来川调研。

  (二)加强与省人大其他专委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联系。

  参加有关专门委员会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对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参加有关专题座谈。围绕常委会审议国民经济计划中期执行情况等法定议题,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参加活动,听取意见,集思广益。

  (三)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人大财经委的联系。

  召开联系单位座谈会,通报工作,强化联系单位人大意识。应邀参加全省财税、审计、投资促进会议等联系单位的重要工作会议和驰名商标授牌表彰、信访听证会等活动,实现工作联系的常态化。

  召开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邀请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和省委改革办领导解读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决定及我省改革总体情况,组织全省21个市(州)人大财经(工)委探讨和交流做好新形势下人大财经工作的心得体会、思路和经验,对如何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和依法治省等展开讨论。审议法规草案时广泛征求各市(州)人大意见,邀请市、县人大同志参加经济形势分析会、课题调研等工作。开展全省人大财经系统干部培训,邀请全国人大财经委领导、部分知名专家就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新修订的预算法,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并开展学习讨论,提升全省人大财经系统干部履职能力。应邀参加省内片区人大财经工作会议。

  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支部活动。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双报到”、“走基层听意见”等活动,到社区了解情况,听取民意。落实“三严三实”作风建设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两个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两个实施意见”,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切实促进作风转变。

  二是建立健全财经专家咨询制度。开展专家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邀请专家参加委员会重要会议和活动,研究起草专家库运行制度和专家选聘办法(草案)。

  三是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分工。梳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按项目落实责任人。办公室按照要求进一步明确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财经委会议服务平台,积极协调机关信息中心,委托中科院成都信息工程所开展网络设计和硬件购置,确保财经委全体会议审议准备时间,提高审议质量。

 

  2015年工作要点

  一、立法工作

  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人大财经立法工作。努力提高地方财经立法质量,围绕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加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财税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立法,依法建立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拓展公民有序参与人大财经立法工作的途径。

  (一)做好《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草案)》、《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废止案)》等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财经类地方性法规的相关工作。

  (二)做好提请常委会废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公路法>防止公路养护资金流失的决定》的相关工作,适时提请常委会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

  (三)督促加快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进程。

  (四)做好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废止)》、《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修正)》等财经类地方性法规的审查工作。

  (五)组织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做好修改意见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六)认真研究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的法规草案,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二、监督工作

  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责任分工方案,加强和改进人大财经监督工作。

  (一)做好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和批准2015年计划、预算草案相关服务工作。

  (二)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

  5.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五)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审计情况的报告。

  (六)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监督。

  1.协助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

  2.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其他执法检查

  3.听取《审计法》、《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

  4. 调研《铁路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七) 召开2015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及时分析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措施。

  (八)财经委员会适时听取审议有关报告。

  1.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2.对口联系单位工作汇报

  三、调查研究

  (一)做好常委会重点课题: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问题研究。

  (二)做好财经委员会专题调研。

  (三)赴外省(市、自治区)和对口联系单位以及市(州)开展调研。

  (四)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开展的有关调研。

  四、代表服务工作

  (一)坚持和完善省人大代表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做好代表联络员服务工作。

  (二)做好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财经类代表议案的审议及相关办理工作。

  (三)做好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财经类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与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

  (四)邀请代表参加财经委会议和立法、监督、调研等各项活动。

  五、对外交流联系

  (一)加强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省(市、区)人大财经委员会的联系。

  (二)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联系。

  (三)加强与市(州)、县(市、区)人大财经委员会的联系,完善工作联系点制度,建立经济形势分析联系点。

  (四)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

  (五)组织召开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

  (六)组织开展学习培训。

  六、做好全国人大财经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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