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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要点

时间 2021-12-31 来源 省人大财经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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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法履职,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财经立法工作
  深入贯彻省委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切实加强人大财经立法工作,努力提高地方财经立法质量。
  (一)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财经立法
  一是协助常委会审议通过《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近年来,我省高速公路发展较快,截至2014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5510公里,位居全国第五、西部第一。为促进我省高速公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提升高速公路管理和服务水平,财经委积极建议将《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草案)》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并会同相关部门赴黑龙江、重庆以及省内部分市州开展实地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州)人大的意见,修改完善条例草案,研究提出第二次审议稿及审议意见。《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财经委协助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动了《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的贯彻实施。
  二是协助常委会审议通过《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为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水平,制定《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十分必要。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草案)》后,财经委赴宁夏、陕西、江西、福建以及省内部分市(州)开展立法调研,研究提出条例草案第二次审议稿及审议意见。《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财经委协助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三是协助常委会审议通过《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案)》。为更好鼓励和支持酒类生产作坊规范生产,保护名优酒类品牌,财经委配合法制委对《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在参与法制委开展的实地调研和立法座谈的基础上,结合常委会审议意见,与法制委研究完善修订内容。2015年7月22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顺利通过了该条例修订案,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四是协助常委会审查并批准修改《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2015年2月26日,《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修订)》经由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根据立法法和四川省立法程序规定,财经委在征求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意见基础上,召开全体会议对《修改决定》进行认真审查,并向常委会提交了审查意见报告,建议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后予以批准。
  五是协助全国人大财经委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修改草案立法调研。省人大财经委协助调研组在成都、绵阳调研大学生创业促进工作开展情况和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组织政府相关部门、中小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征求成都、绵阳市政府和企业对中小企业促进法修改草案初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常委会废止部分财经类地方性法规
  按照省委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财经委对同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不协调的财经类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并向主任会议提出了废止部分财经类地方性法规的建议。2015年财经委协助常委会审议废止了《关于严格执行<公路法>防止公路养护资金流失的决定》和《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协助常委会批准废止《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通过对这些法规的清理,保持了地方财经立法的权威性,促进立法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改革需要。
  (三)对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及时提出建议意见
  对全国人大财经委征求意见的《资产评估法》、《商业银行法(修正)》等法律草案,听取多方面意见,研究整理修改建议并按时上报。对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的《四川省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等法规草案,认真研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二、着力加强和改进人大财经监督工作
  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责任分工方案,加强和改进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一)协助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一是协助省人代会审查批准计划草案及报告。听取省发改委等省级相关部门汇报,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参会发表意见,参考部分市(州)人大财经委提供的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会同其他专委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做好报告初审工作。人代会期间,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进一步审查,向大会主席团提交审查结果的报告和决议草案,确保了省人代会审查批准计划草案及报告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协助常委会审议1—6月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常委会前,听取省发改委关于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根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并结合调研情况和省级相关部门提供的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初审,提出修改意见。常委会结束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及时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提出狠抓“稳增长”政策落地,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做好扶贫开发和民生改善工作,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等建议意见。
  (二)协助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一是协助省人代会审查批准预算草案及报告。结合预算工委对省级部门预算的预审情况,会同其他专委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做好预算草案及报告的初审工作。提出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协助省人代会审查批准年度预算草案及报告。
  二是协助常委会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14年财政决算,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时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督促政府部门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三是协助常委会审议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及审计情况报告。召开财经委全体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提出了加强债券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效益;加强对债券资金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控地方政府举债担保行为,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等建议。
  四是协助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处理结果报告。召开全体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处理结果报告进行初审。将省地税局等六个省级部门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摘要以参阅材料形式印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机关列席人员。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跟踪监督,召集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等单位负责人到省人大财经委全体会议上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接受财经委组成人员及省人大代表的询问。在常委会会议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时,通知六个省级被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常委会分组会议,听取审议情况,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
  五是协助常委会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召开财经委全体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起草常委会审查报告,提出完善债务定期报告与人大审批制度,建立债务考评体系与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债务风险管理与责任追究等建议。
  (三)协助常委会开展节能减排跟踪监督
  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督促政府部门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意识,不断提高节能减排的法治化水平,推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强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协调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等建议。跟踪政府部门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确保节能减排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协助常委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从6月到8月底,财经委协助常委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光志同志主持召开了执法检查动员会,四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分4个小组,前往德阳、绵阳、自贡、宜宾、雅安、甘孜、达州、巴中等8个市(州),对17个县(市、区)、2个经济开发区和39家生产经营单位实地检查。本次执法检查,方式创新,效果明显,提高了检查实效。一是首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检查组集中相关人员进行了闭卷测试,共对38名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63名市(州)级部门负责人和98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测试。二是明察和暗访结合深入检查企业安全。本次执法检查共计明察企业32家,暗访企业7家,其中暗访企业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4条。三是对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逐项检查。检查组制定了涉及政府部门41项内容、企业26项内容的检查表,重点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制度体系建立、基础装备保障、隐患排查整改、事故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四是省市联动全面推开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在直接对8个市州进行检查的同时委托其余13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了执法检查。五是广泛开展意见征求提升公众参与程度。本次执法检查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参与程度,省、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在开展检查时,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并积极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省人大常委会、省安全监管局网站及时设立了意见征集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建议。执法检查后,财经委根据检查情况,汇总各方意见,起草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对“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形式多样,检查效果很好;报告客观全面,指出的问题反映了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实情,建议意见针对性很强,对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五)协助常委会开展“十二五”规划执行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专题询问
  为办好专题询问,财经委在学习借鉴其他专委会经验的基础上,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为保证询问质量,向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州)人大常委会和基层代表广泛征集询问问题,召集财经专家对拟题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和筛选,并组成调研组到乐山、泸州等地进行调研。在联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藏区发展、全面实现小康、多点多极支撑战略、创新驱动、精准扶贫等问题提出询问,副省长甘霖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询并分别作了回答,取得了预期效果。通过开展专题询问,为“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和审议奠定了良好基础。财经委还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形成审议意见书,交省政府研究办理。
  三、围绕经济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
  一是完成“小额贷款公司情况”调研。在前期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小额贷款行业的新政策、新问题,与省政府金融办、省社科院多次讨论,完成了《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与问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介绍了当前小贷公司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小贷公司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和作用,指出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监管主体,鼓励业务创新,提升发展质量,严控公司风险,给予政策支持等促进小贷公司发展的建议。
  二是开展“四川省农村公路发展情况调研”。财经委研究制定重点课题调研方案,召开省级有关部门座谈会了解情况,委托4个市(州)人大财经委对当地情况开展调研,与省交通厅组成调研组赴市州实地调研。
  三是开展财经工作专题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赴黑龙江、广西分别对高速公路发展情况和出口加工区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到四川华西集团、成都双流机场、成都火车北站、成都第二绕城高速、三友集团、省能投集团、四川工商职院等地调研,并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汇报; 调研我省邮政业发展情况,征集对《四川省邮政管理条例》的修改意见;到省内部分市(州)调研经济运行情况和人大财经工作开展情况,多渠道获取经济发展信息,广泛听取人大财经工作意见。
  四是到盐源县进行产业发展专题调研。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指示,财经委组成调研组赴凉山州盐源县专题调研产业发展情况。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平川镇青天铺村、卫城镇大堰沟村、泸沽湖镇博树村、盖租乡回项村实地查看农村产业发展情况。到白乌镇光伏发电站了解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最新进展、资金筹集和面临的实际困难等情况。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完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五是做好全国人大财经委来川调研相关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就国民收入分配、消费者权益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和2016年计划审查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确保调研工作顺利开展并实现预期目标,财经委积极做好有关准备、服务和协调工作,让调研组尽可能全面、系统地了解掌握我省有关情况。 
  四、做好精准扶贫相关工作
  一是积极与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系协调,帮助叙永县争取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资金。
  二是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及盐源县政府就精准扶贫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反复沟通,努力推动解决“将盐源县调整纳入国家级《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或由省上按《乌规》政策对待”、“解决西香高速公路项目国家补助资金”、“加大对盐源县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等问题。
  三是按照常委会领导要求,牵头联系省水利厅、成都理工大学、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等单位,深入高县落润乡振武村调研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多次组织召开帮扶部门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高县落润乡振武村精准扶贫工作,形成五期会议纪要。
  四是深入盐源县青天铺村开展对口扶贫工作。为深入贯彻省委扶贫攻坚战略部署,推动盐源县精准扶贫取得实质性进展,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统一安排,财经委支部同志带着大米、粮油、棉被、毛毯、慰问金等到盐源县平川镇青天铺村,逐一走访和慰问四户贫困户,了解并核实了贫困户的家庭人口、生产生活、经济来源、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情况。
  五、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
  一是认真办理代表议案。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经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7件。财经委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在认真研究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全体会议,提出了议案办理建议。其中,财经委办理了张健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开展执法检查的议案》(第24号);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其他6件关于制定财经类地方性法规的议案。2015年10月,财经委召开全体会议,对议案办理意见进行了审议,形成了议案审议结果报告。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报告,领衔代表对议案的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二是做好重点建议督办工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审议决定,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张睿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民间投资理财公司监管,减少恶性金融事件的建议》(第2号建议)确定为2015年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为提高办理质量,财经委加强与省工商局、四川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的联系沟通,制定了督办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小组,并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督办工作中,邀请省工商局、四川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提建议的省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并向省人大代表介绍办理情况。组织相关单位实地走访张睿代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其意见建议。张睿等代表表示省人大督办代表建议有实招、见实效,对财经委督办工作、相关部门的办理工作非常满意。
  六、加强工作联系与交流
  (一)加强与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市、区)人大财经委联系
  一是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的2015年全国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我委以《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做法和思考》为题在座谈会上交流发言,并提出进一步完善财经监督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彰显财经监督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加大对地方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指导等建议,受到全国人大及兄弟省市人大的好评。
  二是参加西南地区人大财经工作研讨会,探讨交流如何实施好新预算法。热情接待重庆、云南、贵州、青海、陕西等地人大财经委来川座谈,认真组织会议,积极提供相关材料。协助广西人大财经委赴川对桂花产业发展进行调研。
  (二)加强与省人大其他专委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联系
  参加有关专门委员会承办的《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对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参加有关专题座谈。围绕常委会审议计划、预算等法定议题,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参加活动,听取意见,集思广益。
  (三)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人大财经委联系
  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交流。召开联系单位座谈会,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增进理解和沟通,强化联系单位的人大意识。应邀参加联系单位在经济形势、金融、财政、税收、审计等方面的工作会议和活动,实现联系常态化。
  召开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组织全省21个市(州)人大财经(工)委探讨和交流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财经监督工作。大家普遍认为会议起到了理清思路、拓宽视野、促进工作、增进感情的作用。
  开展全省人大财经系统干部培训,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就当前经济金融形势、“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财税体制改革、新预算法等内容进行讲解,并开展了学习讨论,提升全省人大财经系统干部的履职能力。应邀参加省内片区人大财经工作会议。
  七、改进作风,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机关的统一安排,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支部党员对“三严三实”的认识。将《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习近平阅兵式讲话》等文件汇编成册,印发每位党员,并组织大家集中讨论学习。持续推进“庸懒散浮拖”专项治理,使前期成果得以巩固。积极参加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多次组织支部同志到帮扶点看望、慰问贫困户,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二是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学习立法法、监督法等关于立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学、财经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不断增强履职能力。举办全省人大财经预算系统业务培训班、代表联络员履职学习班,邀请财经专家授课,积极创造条件,为大家提供学习机会,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是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分工,提高工作效率。梳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按项目落实责任人。办公室按照要求进一步明确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省人大财经委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围绕我省改革发展大局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及常委会各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四川实现“两个跨越”作出新贡献。
  一、立法工作
  (一)做好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草案)》、《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修订草案)》相关工作。
  (二)开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修订工作调研,开展《四川省信息化条例》、《四川省航道管理条例》、《四川省通信设施保护条例》立法前期调研。
  (三)组织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做好修改意见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四)认真研究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的法规草案,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二、监督工作
  (一)协助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及2016年计划、预算草案。
  (二)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5年财政决算及2016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
  5.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报告。
  (五)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六)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5年税收收入及其征收管理情况的报告。
  (七)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八)协助常委会开展关于发展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化解产能过剩的情况专题视察调研。
  三、调查研究
  (一)做好常委会重点课题:国有企业改革情况调研。
  (二)积极开展财经工作调研。
  (三)配合做好全国人大财经委开展的有关调研。
  四、精准扶贫相关工作
  (一)协助做好高县落润乡振武村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工作。
  (二)按机关的要求和部署,做好盐源县平川镇青天铺村对口帮扶工作。
  五、代表服务工作
  (一)坚持和完善省人大代表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做好代表联络员服务工作。
  (二)做好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财经类代表议案的审议及相关办理工作。
  1. 阳运逵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四川省价格听证条例〉的议案》(第14号);
  2.刘全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评议省人民政府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的议案》(第22号)。
  (三)做好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财经类重点建议:关于加大贫困地区电子商务扶持力度的建议(第679号)的督办工作。
  (四)邀请代表参加财经委会议和立法、监督、调研等各项活动。
  六、对外交流联系
  (一)加强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和省(市、区)人大财经委的联系。
  (二)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联系。
  (三)加强与市(州)、县(市、区)人大财经委的联系。
  (四)组织召开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
  (五)组织开展学习培训。
  七、做好全国人大财经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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