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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省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第78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2015-02-04 来源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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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企的扶持力度 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注入更多活力的建议》(第784号)收悉,我办高度重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要求,商请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政府金融办进行了会办,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去年,出台了《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3〕19号)和《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13〕44号)文件。同时,召开了全省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安排部署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措施,加大对民企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推动更大发展。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公平公正的准人环境

  按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民营经济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加快民间投资领域简政放权,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政府不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据统计,省政府已经公布取消调整244项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为进一步精简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有效激发企业和基层投资活力,省发改委正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4年本)》,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外商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等。积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发改外资〔2012〕1905号),加强了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完善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政策支持,简化和规范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管理。 2013年,国务院发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国发〔2013〕47号),对境外投资的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再次下放了审批权限。目前,省级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我省境外投资工作的实施方案,包括重点支持的领域区域、完善政策促进体系建设、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近期,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制订2014-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及重点工作意见,积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最大限度的降低准入门槛,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全面放开竞争性行业和领域,研究制订鼓励民间投资通过特许经营、合资合作、资产收购、参与改制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省内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项目的具体办法,采取放宽市场准入、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民间投资加快进入。以金融、铁路、能源、电信等行业和健康、养老等服务业以及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棚户区等领域为突破口,加快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建立完善投资项目库,形成向社会公开推介投资项目的长效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准人环境。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全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积极推动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支持合格民间资本参与我省城商行、农村信用社的改制和增资扩股。在推动地方准金融机构建设中,平等对待各种所有制经济。截至2013年末,民营资本发起设立或控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分别达到机构总数的69.72%和93.9%,准金融业成为民营资本投资金融领域的重要渠道。为缓解企业融资难,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准金融服务领域,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创造良好发展环境。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通过发起设立或参股等方式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引导民营资本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方式增强发展实力。

  同时,今年将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切实降低民企融资过程中的各种费用标准。一要加强对民营企业负担情况的调研和检查工作,彻底清理排查近年来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惠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把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落实到位。二要将涉及民企的收费问题作为年度收费管理工作的重点,扎实有效做好涉企收费年度清理及价格公示工作,切实减负惠企。三要积极探索研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促进中介机构信用平台建设,强化政策监管和行业自律。

  三、强化民营企业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民营企业质量

  根据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民营企业培训工作,继续实施“万名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程”,制定实施“非公组织人才扶持工程”、“天府英才”、“川商明日之星”等高端培训计划。同时,健全政府服务体系,建立公开的民营经济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整合税务、海关、工商、质监、金融以及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搭建民营经济政策信息统一发布平台,依法公开相关政策措施、市场准入标准,及时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加强政府与民营企业间信息、政策的对接,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此外,积极开展专业培训,如在金融行业,加大会计、评估、法律等金融中介机构的培训力度,建立完善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开展多渠道融资专题培训,推动中小微企业运用私募债融资,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发展。

  感谢您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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