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代表工作 > 议案建议及办理答复

四川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75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2015-02-04 来源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字号大小:]

邓建忠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激发非公经济活力 加速非公经济发展的建议》(第57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非公经济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非公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针对该建议,我办商请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审改办、省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省工商联等部门进行了会办。

  一、你在建议中提出“狠抓政策落实,激发非公经济活力。”

  为更好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确保这些政策措施能够很好的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四川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川办函〔2005〕250号),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执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情况。应该说,在省级层面已有相应机构行使督促检查职能。此外,在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3〕19号)中,第二十一条对各级党委、政府强化督查考评工作又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关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作为省政府专门督查机构,省政府督查室近些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也加强了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督查工作,如对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等。省民营办今年也将根据具体情况和领导要求开展有关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二、你在建议中提出“拓宽融资渠道,提升非公经济活力。”

  (一)关于“支持金融机构改进信用管理方式,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的信贷品种,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在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的信贷品种,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方面,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等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中小企业集合债,进一步拓宽其融资渠道。2011年,省发改委组织成都8家民营中小企业联合申报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4.2亿元,成为我省乃至西部地区第一支成功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对于拓展民营企业自身融资渠道具有重要示范意义。2012年,经省发改委积极申报,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获批发行企业债券3亿元,实现了我省民营企业独立通过企业债券市场融资零的突破,对省内其它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方式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在申报中央产业类专项资金及安排省预算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过程中,坚持国企、民企一视同仁的原则,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展扶持力度,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实施技术创新、产品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及改善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2011年到2013年,经省发改委积极争取,共有近500个民营企业产业类项目纳入中央、省级专项资金计划,累计获得扶持资金约18亿元,带动总投资逾200亿元。三是灵活运用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工具。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非公经济的信贷投放的能力。2013年累计发放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13.39亿元,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187.89亿元,累计办理再贴现61.68亿元,全部为涉农票据和中小微企业签发、收受的票据。

  (二)关于“支持和规范合法有序的发展民间融资业务,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建议。

  人行成都分行牵头联合四川省政府金融办、省经信委下发了《关于四川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工作方案(2013-2015)》和《关于做好“万家千亿”中小微企业筛选培育相关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筛选出了1.1万户重点中小微企业进行重点融资培育和辅导。组织主要省级金融机构总结、梳理、提炼了一批近年来创新的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及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业务、专利权(股权)质押贷款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专题推介等专项,着力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三)关于“倾力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的建议。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推动融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多层次、全方位的融资体系得到了不断完善,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特别是省政府金融办在推进民营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培育方面,不断完善重点培育企业体系,做实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培育数据库。同时,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协调工作,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挂牌融资。据省政府金融办统计,2013年,全省实现各项融资7620.2亿元,同比增长15.7%,高于全年GDP 增速5.7个百分点,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银行票据、企业债券、股票、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保险赔付、租赁融资、私募股权投资等非银行信贷融资3494.8亿元,占各项融资的46%。

  三、你在建议中提出“完善服务体系,增强非公经济活力。”

  省发展改革委会办回复,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对国家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发展改革部门(含能源局)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对应取消;除国家明确要求必须由省级以上审批或需要省协调相关建设条件的项目外,一律下放到市(州)、县(市、区)审批。省发展改革委正在修订《四川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研究制定《四川省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四川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同时,省经信委明确指出,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规定凡是中央、省已经明确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下放到基层;凡是在县(区)能办好的事项绝不上交;凡是需要多个部门办理的事项实行首办责任制并限时办结。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政务中心办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四、你在建议中提出“加强要素保障,保护非公经济活力。”

  省发展改革委在今年会办提案、建议中关于加强民营企业要素保障等问题回复指出:“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在投资核准、重大技术攻关、直供电、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实行同等待遇,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通过多种方式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目前,该委正积极配合省国资委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支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省国资委正牵头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工作实施方案》,拟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功能分类和股权比例确定,启动一批省属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造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印发后,将适时组织实施。同时,按照原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于2003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03〕18号),以及2006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6〕50号),对鼓励民间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也普遍采用了BOT方式引入民间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营运。目前,正重点推进社会资本参与铁路项目建设,拟率先在省内部分铁路项目试点引入社会资本。省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成都铁路局、省铁投集团等部门研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对民资开放铁路市场。此外,还着力创新民间投资机制,将配合住建、交通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研究,制订引导民间资金参与市政工程和基础设施的实施细则,深入贯彻国家鼓励民间投资发展“新36条”和42项实施细则,创新民间投资机制,以金融、铁路、能源、电信等行业和健康、养老等服务业以及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领域为突破口,加快向民间资本推出投资项目,支持民营经济进一步扩大投资行业和领域。

  五、你在建议中提出“增强内生动力,焕发非公经济活力。”

  省人社厅会办回复: 一是加强平台搭建,积极打造引领非公经济组织发展“新引擎”。近年来,该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民间投资实施意见,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组织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截至目前,已在德阳市东佳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泰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27家非公经济组织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积极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极大地增强了他们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成为了引领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的载体和“引擎”。大力扶持打造成都、绵阳留学人员创业园,吸引留学回国人才880多人,创办企业500多家,2013年技工贸总收入21.65亿元。还将研究制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人才支撑的政策措施,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措施,更加广泛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川创新创业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服务基地、继续教育基地,搭建产学研平台,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二是注重素质提升,积极构筑非公经济人才“智力库”,加大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力度。这几年在省上每年举办的30期高研班中都有3期以上为民营企业申报的项目入选。同时,把民营企业的领军人才纳入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各类专家评审中,营造了人人均可成才的良好社会氛围。目前,已在民营经济领域遴选产生各类专家近40名。三是注重科学评价,畅通非公经济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渠道。我省历来重视非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职称工作,1999年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1999〕26号),明确规定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或报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视同仁,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评审、统一管理。同时规定,分别由人才交流中心、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雇员管理机构和部分非公组织挂靠的其他部门(单位),在相应的管理权限和服务范围内组织、承办。目前,我省已在乡镇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外资企业、工商联会员企业和其他一些非公组织中开展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目前,该厅正会同省工商联、住建厅等部门,加快研究出台畅通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的政策措施,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把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切实纳入统一的职称评审体系,努力为体制内外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统一、平等的政策环境,加大职称评审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了解职称政策和职称对自己职业发展的影响。

  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省发展改革委会办回复:我省《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制规划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再次征求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州的意见,将在近期出台,规划突出“四信”建设,提出加强中介组织建设等。2014年我省将启动四川信用信息统一平台系统建设前期工作等,平台的建成将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和广泛的信息交流等服务。

  激发非公经济活力,加速我省非公经济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两个毫不动摇”方针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大跨越。

  再次感谢你对四川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附件:

分享到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意见选登

我来说两句

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名: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 匿名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