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同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及早启动实施四川省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建议》(第46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人口与经济社会全局作出的重要决策和战略部署。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转折性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这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促进经济提升增效升级;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增强家庭养老照料的功能,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也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我省自2013年以来及早做了大量准备工作。2013年,对全省18个市(州)、126个县(市、区)的15万育龄群众进行了抽样调查,开展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分析、测算和论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整完善我省生育政策的建议方案。今年1月7日,原省人口计生委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调整完善我省生育政策的请示》,并一同上报了《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代拟稿)》。1月21日,省政府法制办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修改后上报省政府。2月12日,省政府召开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送审稿)》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等有关材料。同日,省政府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报送了《关于报请备案<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等有关材料的函》。3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复函省政府,同意我省报请备案的意见。3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作出了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标志着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启动实施。
感谢您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