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国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农民增收的建议》(第7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产品加工业是我省的支柱产业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支持产业发展。2013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3697个,实现工业总产值9006.41亿元,利税1297.41亿元,与农业产值之比为1.6:1,支付劳动者工资人均3.46万元,有效带动了我省农业增效和农民非农收入提高。
我省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手段逐年增强。在工业领域,我委联合省财政厅,每年均安排了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市场开拓和大、中、小、微型企业培育。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工作中,我委认真落实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减免政策,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符合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对鼓励类产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今后,我委还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好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工作职能,以改革精神着力破解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培育企业,做大产业,做优产品,使我省农产品加工业成为推进“四化同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消费需求的重要民生产业。
感谢您对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关心,也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