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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34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2015-02-04 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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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城市为我、我为城市”活动,创新农民工参与城市社会治理机制的建议

  近些年,政府在提供农民工共享城镇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为实现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打下了一些基础。但是,在鼓励农民工参与城市社会治理方面还未建立规范有效的制度机制,致使很大部分农民工的城市主人翁精神缺失,市民意识不强,从根上融入城市难,也导致城市社会不稳定因素深化,公共管理难度增大,规范建立农民工参与城镇社会治理制度已是当前推进城镇化的当务之急。

  为此,特建议在全省各地选择部分农民工集中居住的城市社区开展“城市为我、我为城市”主题活动,进行创新社会治理机制试点,促进农民工由城市“客人”转变为城市主人。

  一、试点主要内容是:农民工与市民共享社会公共服务,共同参与城市社会治理,明确当市民的责、权、利、义,建立全方位融入城市的社会治理机制。

  二、作为一项社会治理制度创建工作,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选用得力干部深入试点社区挂职指导,各部门应主动支持配合社区开展该项活动,建立社区农民工服务联系热线,逐步建立起规范有效地以居民社区为单位的农民与市民同等参与城市社区自治管理,共享城市公共服务的常态化制度。

  三、要在社会广泛宣传农民工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在社会各界形成尊重农民工、关心农民工的城市氛围。同时,也要对个别违法、违规损害城市社会公共环境的人和事及时依法处理,在农民工心中树立“城市为我、我为城市”的责任意识。

  川人社函〔2014〕420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34号建议答复的函

  戴见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城市为我、我为城市’活动,创新农民工参与城市社会治理机制的建议》(第834号建议)收悉,在征求省级相关部门会办意见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积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两化”互动的要求,不断出台优惠政策,完善服务体制机制,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为深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夯实基础。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

  一是重视和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把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取消学费和借读费等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全省及时制定出台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实施方案,农民工随迁子女异地升学等制度建立取得新进展。将家庭困难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和“托留儿童”纳入“两免一补”的范围,探索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留守儿童教育监护网络。二是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环境。探索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留守儿童教育监护网络,全省建立了2000余所“留守学生之家”,100万留守子女得到应有关爱。三是切实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全面落实全省政府保障性住房30%用于农民工的政策,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生活条件。进一步完善农民工住房租赁管理和租赁服务,农民工廉租房、廉租旅馆和农民工公寓建设步伐加快。四是认真落实农民工计划生育和预防艾滋病工作。切实加强流动儿童聚居地的临时接种服务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工作。五是大力开展 “送温暖活动”和“票务直通车”等活动,前移服务窗口,实行异地上门为农民工办理公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同时全省探索建立农民工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对160万农民工就业进行常态管理。六是不断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在全国率先举办了“非常梦想”—四川省首届农民工原创文艺作品大赛,吸引了1.2万余农民工的3200多幅作品参赛,作品网络点击率超403万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七是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创业扶持、医疗卫生等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前瞻性工作调研力度,不断优化就业扶持政策

  一是重视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和发展,把着力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内容,对新生代农民工价值取向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比较系统的分析了新生代农民工价值取向的基本现状和发展趋势,为进一步掌握特征和出台相关就业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二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工工作需要,着手起草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目前,已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意见》出台后,将全方位推动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户籍制度改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各项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落实。

  三、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民工融入城市的综合能力

  自2004年以来,全省按照“政府引导推动、市场机制运作、部门密切配合,瞄准国内外劳务市场”的思路,着力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取得了显著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约1500万人次 。特别是近年来,我们针对缓解全省就业结构性矛盾问题,培训工作更加注重提质增效,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培训补助标准不断增加,高技能人才培训比重不断提高,有效增强了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竞争力。同时,我省从2005年开始,先后在德阳、绵阳、成都、南充、遂宁共举办了五届全省综合性的农民工技能大赛,以技能大赛推动农民工职业培训,为企业和社会选拔了一大批技能型人才。

  四、加大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构建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及时出台了《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54号)和《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199号),率先从省级层面突破户籍和身份限制,允许灵活就业的农村户籍人员自由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完善了返乡农民工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办法,保障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二是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待遇。积极研究解决我省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办法和待遇标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年57号),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了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办法,消除了失业保险制度城乡差别,大幅度提高农民工失业保险待遇,切实保障农民工失业后的基本生活。三是强化农民工工伤保险。继续巩固和扩大矿山、建筑等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参保成果,努力推动餐饮、商贸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推动对农民工就业比较集中的行业企业应保尽保。做好了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企业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支付待遇。目前省内就业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不断增加,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率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输转力度,促进农民工充分稳定就业。结合省内产业梯度转移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进一步稳定省外川籍农民工就业规模不减。扩大境外就业输出比重。

  (二)继续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质量。调整培训思路,完善培训管理,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确保到2020年将全省80、90后新生代农民工和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进行一次免费技能培训。

  (三)继续加大维权救助力度,不断完善维权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集体经济权益。建立农民工劳动争议快调快裁绿色通道。积极搭建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平台。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提高农民工生产生活水平。加强农民工社保征缴扩面工作。

  (四)继续优化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农民工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工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积极协调和配合省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涉及的农民工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居住条件改善等相关工作。建立完善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充分依托全省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在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人口密集乡镇、工业园区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拓展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

  戴见明代表,您在议案中提出的三条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这些意见值得我们学习参考,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积极吸纳。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文附寄《反馈意见表》1份,请提宝贵意见。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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