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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翟峰代表第4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函

时间 2015-02-05 来源 四川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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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峰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我省体育工作的关注和帮助!

  由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我省个别少数民族区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建议》(第43号)收悉,现将《建议》中反映的有关峨边彝族自治县等少数民族区域在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省体育局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对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投入。2011—2013年,我局在省级体彩公益金中共投入100万元,用于补助峨边县建设少数民族健身工程(80万元)和彝家新寨配套体育设施(20万元);并争取中央体彩公益金投入28万元,用于在峨边县建设9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二、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峨边县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应由同级政府(财政)筹措资金,建议您向峨边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争取进一步加大投入,尽快改善当地体育基础设施状况。

  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峨边县等少数民族区域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所能及地支持其建设一批便民、实用的体育设施,不断改善群众健身条件。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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