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秀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建议》(第49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我局严格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安全监管部门预防源头管理的相关职责,结合四川实际提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监察工作的一系列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稳步推动全省职业卫生监管监察工作。
一、加快我省职业病防治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
(一)组织开展《四川省职业病防治条例》调研起草工作。2013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将《四川省职业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我省立法计划后,我局立即成立了立法调研工作小组,草拟了《条例》的编制框架,在参考国内兄弟省(市)、国际先进经验和各市(州)建议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条例》草案,并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进行修订和完善。目前,已形成《条例》初稿,送省政府法制办审议。
(二)将职业健康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2013年,我省修订了《四川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对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目标管理内容予以明确规定,其中,职业健康管理相关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同时,连续2年将“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作为年度四川省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
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
(一)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我局定于自2013年到2015年在全省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通过强化用人单位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的基础建设,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控主体责任。
(二)持续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继续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定期对各地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全省申报用人单位数21473家(其中,煤矿企业1278家),劳动者总人数达225万人,其中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达64万人。
(三)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紧密结合各地区职业病危害实际,在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等职业危害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同时,组织开展了省内市(州)际职业卫生交叉检查,共计检查企业116家,发现问题372项,责令当场整改240项,限期整改129项,并对3家用人单位给予警告。
(四)强化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吸取甘洛矽肺病患者事件教训,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关闭煤矿职工健康监护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的函》(川安监函[2013]247号)。并结合对近2年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要求督促煤矿在关闭前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
(五)开展职业健康档案试点工作。目前,已成功研发了“平安卡”技术,建立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创建从业人员数据信息,对职业病形成过程实现全过程监控和可溯源,能够为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及责任划分提供可靠的依据。我局将选择攀枝花、凉山州等地对职业病危害接害人员开展试点工作,并根据试点结果总结推广。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及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一)积极推进资质认可工作。为解决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力量不足的现状,我局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积极发展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支撑力量。目前,已认可了5家职业卫生乙级服务机构。同时,加快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组织四川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机构专职从事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353人分别开展了职业病危害评价专业培训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专业培训。
(二)加强机构监管制度建设。按照“严审批,重监管”的原则,我局起草了《四川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重点建立“记分制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对评价、检测报告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对监管部门的检查方式和内容予以细化,对机构在承揽业务中的市场行为予以规范,强化实验室间盲样检测等质量管理,对机构的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力度,着力构建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规范服务、有序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监察人员培训。为提高各地职业卫生监管监察人员业务知识,我局举办了两期全省职业卫生监管监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班,共计培训各市(州)、各煤监分局及部分区(县)职业卫生监管人员400余人,并及时更新和完善《四川省职业卫生培训考试题库》。同时,将职业卫生监管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知识读本》。
四、研究加强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我局通过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我省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职责分工,组织起草了《四川省职业病防治现状及工作建议的报告》,提出强化职业卫生防治意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明确职责,细化法规,强化监管履职能力;完善制度,治理源头,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增加人员编制、经费、设备投入,增强履职力度;加大舆论宣传,增强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的社会影响力等5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建议,已呈送省级有关领导同志审阅。并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时,与调研组共同分析了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就如何加强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
我局将按照《四川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在联合监督执法、职业病危害事故查处等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构建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