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代表工作 > 议案建议及办理答复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32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2015-02-05 来源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 字号大小:]

段毅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康定县项目建设规划用地指标的建议》(第632号)收悉,针对建议“解决规划用地指标缺口,保障项目建设需求”,结合我厅职能,现答复如下:

  新增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是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由上一级政府一次性下达,建议康定县的新增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由甘孜州统筹安排解决为宜。省上将根据新都桥城镇建设的实际需要,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上予以倾斜支持。非常感谢你对国土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以后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6月25日

 

附件:

分享到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意见选登

我来说两句

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名: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 匿名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