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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节约用水情况调研

时间 2015-01-19 来源 省人大农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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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不可替代的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会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决策部署,合理利用水资源,推动全省节约用水工作不断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将“四川省节约用水情况调研”列为2014年重点课题,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牵头,省人大农委组织实施。3-5月,农委会同省水利厅组成调研组,赴南充市西充县、阆中市、成都市双流县以及江苏、天津开展实地调研,同时委托自贡、乐山、广安三市开展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农业产业园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等9处,分别与当地及所辖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了解各地工业、农业、城镇生活节水情况。9月10-11日,调研组召开论证会,征求了有关专家对调研报告初稿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节水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地处长江上游的四川是“千河之省”,多年平均降水总量4739.9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261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900立方米,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年来,我省坚持依法治水,强化许可管理,注重资源保护,在水资源管理、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13年全省用水总量242.47亿立方米,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用水量比2010年略有增加;工业用水量由2010年的62.92亿立方米下降到58.25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了约4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10年的0.416提高到0.439;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4.43%。 

   一)建章立制,为节约用水提供法制保障 

  为规范和引导节约用水工作的开展,我省不断加强立法工作,制定(修订)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节约用水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1992年省政府批准《四川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编制《四川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节水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同时,分三批启动100个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工作。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综合节水体系。各市(州)高度重视节约用水的立法工作,如成都市相继出台了《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明确了计划用水制度,并强化了对农村节约用水及特殊行业用水的管理。 

  (二)宣传引导,为节约用水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特定时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水行政法规宣传活动;二是围绕“大力推行节约用水,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实施农村水利建设大会战、城镇普及节水器具入户、企业推广中水回用等行业科技与节水宣传活动;三是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等“六进”,开展节水载体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全民“惜水、爱水、节水”氛围。有的市州建立了青少年早期教育投入机制,如德阳市开展“节水进校园活动”,采取印制节水小读本、组织节水征文评选、开展 “我与节水”主题演讲等活动,让广大青少年成为家庭节水的能动者,社会节水的传播者。 

  (三)注重保护,强化水资源管理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开展水资源监测,认真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用水效率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逐步建立了完善的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明确了水质管理目标;推进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完善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编制《四川省全国重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复核与污染物限排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在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入河排污口。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全省183个县城和3472个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全部划定。 

  同时,实施水环境治理工程。开展“还城乡碧水,建美好家园”活动,加强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和河岸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取缔水库肥水及网箱栏网养鱼,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城镇污水厂建设力度,建立水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四)开源节流,促进农业节水 

  一是实施蓄水扩容工程。紧紧围绕“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核心目标,抢抓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十一五”至今(2008年至2014年)建成、在建或开工大中型水库75座,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76亿立方米, 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30万亩,水利投入累计达到1360亿元。 

  二是合理确定用水定额,积极推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农业水价改革,以价格杠杆和管理促进节水。近6年来,我省先后建设了22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项目约覆盖35万亩灌面,使7.68万户农户受益。试点项目区末级渠系水利用系数从建设前平均不足0.5提高到0.7以上,农业节水提高20%以上,农户亩均节约水费开支3-4元。 

  三是全面推进坡耕地和农耕农艺节水措施改造,加大渠系防渗及输配水配套建设。在都江堰等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建设节水型灌区三台县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在塔山镇19个行政村实施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纳溪区投资1200万元,在6个镇实施了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完成了新乐三江坝蔬菜基地、大渡甜橙基地和天仙银锣枇杷三个农业节水示范区建设。 

  四是建设节水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积极引导旱山村、缺水村农民优化农业种植结构,鼓励农民少种水稻等高耗水作物,改种玉米、水果等高值低耗作物,采取滴灌、喷灌等方式遏制农业粗放用水。将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纳入农田水利综合规划,积极争取规划内雨水集蓄工程建设给予财政补贴的政策(每方水补助40元),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结合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先改后建、先建后补”的建设模式,鼓励农民自主修建小水池、小水窖、小塘坝等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十二五”以来,投入小农水专项资金28.94亿元,用于缺水干旱山丘区的小塘坝、小渠道、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阆中市投入4.3亿元用于实施储备水源、末级渠系防渗、田面整治配套等节水工程,2013年农业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了1100多万方。成都市以“工程节水、农耕农艺节水、供水有效管理节水”三大措施推动农业节水工作,基本实现了农业“增产不增水”的目标。 

  (五)加强监管,狠抓工业节水 

  坚持“管住增量、调整存量、淘汰落后”的发展思路,以水定产,量水而行,管理节水、结构节水、技术节水同步推进。要求企业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对超出定额取水的,实行超定额累进收费;并对全省重点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将年用水量3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500多家纳入全省用水重点监督管理;省财政重点支持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如乐山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投资360万元实施铁合金生产外排水循环利用工程,工业冷却水循环率提高到97%以上,生产废水实现零排放。 

  (六)多措并举,推进城镇生活节水 

  加大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强公共机构节水,推广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要求公共建筑必须使用节水型器具,在居民家庭推广采用有节水措施的用水器;推进水价改革,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2013年全省管网漏损率降低到20%,节水器具普及率达80%以上。全省城市(县城)年污水处理回用量1248.49万立方米,全省除城市污水处理回用外的其他非传统水资源利用量1.1亿立方米。  

  (七)突出重点,推进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和节水载体建设 

  省政府2011年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提出突出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分三批建设100个节水型社会重点县。目前,第一批节水型社会30个重点建设正有序开展,各地积极整合建设资金,政府、企业和群众积极投资节水示范区建设、节水工程改造和水环境治理。自贡市实施“开发西部、稳定北部、整合南部”战略,优化水资源配置;成都市推进“四个转变、一个结合”的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仁寿县打破城乡供水二元结构,在丘陵地区建成的覆盖全县60个乡镇、解决160万人饮水安全的“城乡一体、市场化运作”管理机制。各重点县积极整合中央和地方、各部门的相关资金、技术等资源,鼓励、拓展民间资金参与投入,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以来年来省级投入资金4亿,至少撬动了重点县30亿的投入,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工业、农业与城市生活节水全面推进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局面。 

  同时,我省还大力开展节水企业、社区等载体建设,制定印发了《四川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四川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四川省节水型小区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有力推动了全省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截止2013年底,绵阳、德阳、自贡、双流等城市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社会示范城市,252个企业(单位)获得“四川省节水型企业(单位)”称号,93个小区获得“四川省节水型小区”称号。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认识不足 

  全社会对节水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自觉节水的积极性不足,节水优先的方针没有落到实处,长期形成的粗放型用水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经济增长的水资源、水环境代价过大。一些地区未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产业布局和城市发展与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不协调。 

  (二)水资源短缺的形势严峻 

  一是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均,呈现区域性缺水。人口耕地集中的盆地腹部区水资源量仅占全省的22%,水资源的地域分布与工农业生产布局不适应。二是水资源时间分布不均,呈现季节性缺水。每年的4-6月是农业用水高峰期,而全省降雨主要集中在7-9月,干旱缺水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三是骨干水源工程偏少,呈现工程性缺水。全省蓄引提水能力仅占水资源总量的10%左右,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0.439,尚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60立方米(为我省的5%)的天津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达到0.669。四是水污染日益加重,呈现水质性缺水。盆地腹部地区多数河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城市附近水体污染更为严重。五是水资源的使用效率不高,浪费水的现象时有发生。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中水资源利用方式还比较粗放,节水措施不到位。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按照省政府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工作安排,省财政每年投入第一批重点县500万元的引导资金。但第二批节水重点县由于资金缺乏,尚未启动。且省级财政资金目前仅用于农业节水,工业、城镇生活节水和水资源保护项目建设缺乏适当的引导性资金。 

  (四)缺乏科学的政策引导 

  缺乏节水科技创新的有效激励机制,对先进实用的节水用水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不足。在节水政策方面,主要着力于“超罚”,对“节奖”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不足。节水的扶持和奖励政策较为缺乏,难以调动社会各界节水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法制建设及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 

  完善法律法规是规范、有效开展节水工作的重要法制保障。从调研情况看,节水工作成效突出的天津和江苏等地均注重加强水资源管理立法工作。天津市自2002年出台全国第一部地方性节水法规《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以来,共颁布实施20多个关于节水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目前正在开展《天津市多水源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立法准备工作。建议我省进一步加大节水及水资源保护的立法工作力度,适时出台节水地方性法规。同时,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以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和创建节水企业、学校、公共机构、社区等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节约用水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节约用水的意识,让节水与水资源保护成为一种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加强用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 

  一是注重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河流水电开发规划、重大产业布局以及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布局等,应当严格依法进行水资源论证,城市的发展规模和工农业发展布局应当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通过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调整,真正做到“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二是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始终坚持并严格执行节水优先方针,像抓节能减排一样抓好节水工作,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如天津市出台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考核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实行季督查年考核通报制度;江苏自2007年以来对各市政府进行考核,每年安排300万元对优秀地区进行奖励。建议我省对地方政府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及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各地节水积极性。三是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水务、发展与改革、经信、住建等部门应加强节水管理工作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加快建立节水减排项目审核、节水器具推广、用水监督等工作联动机制。 

  (三)完善节水投入机制 

  省政府要拓宽投资渠道,可借鉴江苏省省级财政每年将征收的水资源费按一定比例专项投入(每年7000万元)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经验,加大节水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整合中央、地方和各部门的资金、技术等资源,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努力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投入机制。对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建议省财政尽快落实资金,启动第二批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建议省级引导资金使用范围扩大到工业、城镇生活节水和水资源保护项目中,全面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节水科技 

  制定有效的财政激励和扶持政策,加大对各项节水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力度,切实改变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粗放的现状。一是加快推进农业节水,分区域因地制宜推广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设施,加强雨水积蓄利用工程建设;二是着力推进工业节水,合理调整工业结构,严格限制新上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加强工业节水技术改造,鼓励发展用水效率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实施水资源循环利用;三是深化城镇节水工作,加强供水管网改造维护,减少“跑、冒、滴、漏”,降低漏损率,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器具,严格规范高耗水服务行业用水管理,同时在城市绿化、道路清洗等方面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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