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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情况

时间 2015-01-19 来源 省人大农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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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重点课题调研组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对于活跃农村流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省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刘家强副主任任组长的课题调研组,围绕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供销社)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先后赴成都、内江、泸州、广元等市进行实地调研,并委托达州、南充、巴中等市人大同步开展调研工作。从调研的情况看,全省供销社坚持服务“三农”宗旨,充分发挥连接城乡经济发展的桥梁纽带优势,着力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发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引领专合组织发展,扩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积极探索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新形式、新路径,在破解农村流通难题、服务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中取得新突破,正日益成为我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骨干力量。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省供销社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成立。在计划经济时期,虽与国营商业三分三合,经历了几次大调整,但为农服务的宗旨始终未变,作为党委政府联系“三农”的桥梁纽带和抓手的地位和作用未变。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时期,供销社经历了脱胎换骨式的深刻变革和阵痛,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经营服务网络一度呈现“人散线断网破”局面,全系统步入低谷。 

  随着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和加强,供销社充分认识到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抢抓机遇,重振发展。2009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经营业务逐步恢复发展,经济实力显著提高,队伍建设日益加强,系统面貌焕然一新。2012年底全系统经营服务总额达1260亿元资产总值达270亿元,利润总额近10亿元,拥有各类干部员工近10万人。供销社系统已初步构建起体制机制灵活、适应农业农村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服务“三农”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了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营销、再生资源回收、农村基层经济综合服务四大服务网络,为整个农村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强大的助推作用。 

  二、主要做法 

  近几年来,全省供销社系统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需要,加快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创新,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一)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推进农业服务规模化 

  针对当前我省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的新变化、新趋势,供销社系统积极发挥密切联系农民、服务农民的传统优势,以强化农民合作、保障农资供应、促进产业化发展、创新农业科技服务为重点,着力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 

  一是积极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为各类专业合作社提供农资供应、加工储运、产品销售等服务,促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发展,有效提高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带动农户增收成效显著。目前,供销社已组织和带动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6279个,约占全省的1/4。合作社社员户均增收25%以上。汉源县黎红商务公司领办专业合作社10多个,直接带动合作社成员3337户,年加工“黎红”牌花椒油2亿多元,带动汉源特色花椒基地3.3万亩;年推销水果、蔬菜等农产品1.1亿元,入社农户年收入高于入社前7593元。 

  二是加快创新农资现代流通综合化服务面对农资市场化改革的挑战,供销农资系统转变经营方式,从“坐门等客”到“主动服务”,按照以“区域配送中心+乡镇连锁示范店+村级放心店”模式,实现“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服务、统一管理”,形成了网络连锁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的格局。目前已发展农资连锁企业162个,配送中心369个,连锁网点3.1万个。每个县(市、区)供销社均有农资经营企业,农资连锁网络覆盖了全省90%乡镇、65%的村,农资市场占有率达70%以上。在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的同时,供销社还努力探索农业科技服务新途径。庄稼医院以科技服务为主体,实行技物结合,直接向农民供应农资,提供科学种田、配方施肥、农技推广和病虫害防疫防治以及相应的农资配套服务,深受农民欢迎。全省已建成较规范的庄稼医院8880多个,覆盖了90%的乡镇和20%以上的村,庄稼医生9000多名。此外,供销社还发挥农资流通“蓄水池”功能,为政府分忧,为农民减负。省农资集团公司和12个市州、46个县级供销社承担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委托的化肥储备任务100万吨以上,成为政府调控市场、抗灾救灾的重要抓手。近几年,供销社化肥储备有效抑制了化肥价格过快上涨,使我省化肥价格低于周边省市3%—5%。 

  三是立足优势资源,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目前,供销社系统经各级政府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51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6家,省部级龙头企业40家。不少地方依托龙头企业,积极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农民实行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有力推动了规模农业的发展。会理县供销社着力打造“会理石榴”品牌,新建了7500吨的冷藏库,建立了石榴专业批发市场,开办了网站,组建中国果品协会石榴分会,加强了对外营销,为会理成为“中国石榴之乡”和“中国石榴第一县”作出了积极贡献。通江银耳是供销社在上世纪70年代从省外引进的,目前已是我省知名品牌,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 

  (二)找准切入点,探索流通服务的新途径、新模式 

  一是创新建立新型城乡流通服务网络按照现代流通要求,立足四川农村实际,供销社大力推进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截至2012年底,供销社系统连锁经营企业达 365家,拥有配送中心 694个、连锁经营服务网点57068个,覆盖全省80%的县市、70%的乡镇、40%的村社,基本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联合、遍布乡村”的综合经营服务网络,在保障农业生产畅通农产品流通、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二是创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近两年,省供销社在30个县(市、区)开展产销对接工作试点,提升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同时还积极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发展电子商务模式,缓解了农产品“卖难”和城市消费者“买贵”问题。目前供销社已建有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148个,其中,年交易额上亿元的市场13个,农产品直销终端网点9683个。2012年,农产品经营额256亿元,市场占有率17%。阆中市盛达经贸连锁有限公司利用自身的大中型超市和农产品专卖店,组织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进场销售,年销售鲜活农产品5000多万元。广元市供销社开发“广供天下”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并与“阿里巴巴”在线商城签约成为会员单位,网上交易迅速扩大。 

  三是大力发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供销社把发展村级综合服务化作为促进基社体系创新的一条重要途径,多元化参与市场化运作,开放办社。目前,已建设集各类物质文化生活项目于一体,具有便民性、公益性、综合性服务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4300个,农民足不出村就享受到便捷的生活服务。成都市温江区寿安镇吴家场社区综合服务社,以农资和日用品连锁经营为主,集花木苗圃、农产品收购、物资供应、养老幼教、文化娱乐、卫生保健、科教宣传、信息服务以及保险、邮政、通讯等代办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一店多能”、“一网多用”。 

  (三)拓展新领域,努力形成供销发展新的增长点 

  省供销社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处理,培训回收工和保洁员,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以此减轻垃圾不断增加带来的处理压力,切实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推进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供销社发挥经营服务网络优势,大力推进回收体系下乡进村入户,努力构建与“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相对接的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体系。省供销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国家级再生资源龙头企业中国再生资源公司,共同出资34亿元,在内江市东兴区椑木镇建设占地5000亩的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园区吸纳了126户个体户入园经营,解决近10000人就业。两年多来,依托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和130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建设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加工利用中心)83个,带动发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5万个,已经形成了再生资源从收购、分拣、拆解、加工、利用的一条完整产业链条和网点遍布城乡各角落的网络体系。2012年回收、交易、加工利用再生资源240万吨,市场占有率40%,回收网络覆盖80%的乡镇和社区。城乡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已初步建成,其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供销社系统发展新的增长点正在形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供销社系统服务体系发展战略定位模糊尽管近年来供销社在农村社会化服务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探索,展现出了独特的优势,但供销社在整个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处于什么样的位置,从政策层面和发展路径上看并不十分清晰。由于没有将供销社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多数地方未能明确供销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具体任务,导致一些地方供销社定位、职能摇摆不定,如有些地方因政府领导班子换届、机构改革,面临职能移交、扶持政策中断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供销社为农服务作用的发挥。 

  (二) 农村社会化服务发展不平衡。基层供销服务保障能力不足,服务手段落后,严重制约供销社几大体系的快速和规范发展。目前新建和改造农村综合服务社 4800多个,仅占全省行政村个数的12%;庄稼医院的服务也仅能覆盖20%的村社,不少地方基层农村“买难”、“卖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新型综合化服务就更谈不上。 

  (三)涉农部门之间相互支持、配合不够农村是多部门参与服务的领域,农业又是多部门参与服务的对象。政府职能部门中许多都有服务“三农”的职责,但部门间职能交叉,条块分割,协调不够,综合性高效服务平台尚未建立,农村基层服务资源过于分散,服务功能较单一,科技含量总体不高,难以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服务所提出的更高要求。 

  (四)供销社在服务体系建设中受重视程度不够。虽然供销社系统承担了我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相当大的服务责任,但得到的支持却很有限。一是资金投入不足。目前省财政每年仅有6000万元的扶持资金,面对点多面广的农村,具体到每个项目上多则几万元少则几千元,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由于公益性服务因素,许多服务网点仅能保本微利,甚至亏损,难以走上自我发展、良性循环的道路。二是政策支持不够。供销社系统人员老化,待遇低,人才引进难留住难,加之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政策性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一些地方供销系统发展困难。三是法制建设滞后。我省供销社系统尚无专门的地方性法规,行业发展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权益被侵害事件时有发生,如一些地方随意平调供销社资产,致使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干扰。 

  四、对策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就是通过提供多样化服务,满足人民的现实需求,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也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一种方式,因此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新时期供销社的职能定位 

  供销社是农民信得过、靠得住的组织,是密切党和政府与农民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有着其他经济组织不可替代的优势与作用。汪洋副总理强调,要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高度,从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的角度,去认识供销社的重要作用,去研究供销社的改革方向。他指出,如果能进一步发挥供销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流通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将对中国实现四化同步、特别是农业现代化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因此,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县以上供销社的职能定位,加快对供销社的改革和改造,真正把供销社建设成为农村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使之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当前,要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纳入政务目标考核。一是参与当地化肥市场调控,同时做好化肥、农药、棉花以及救灾物资等重要商品的储备工作;二是参与承担当地农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和营销工作;三是推进农资流通服务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四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农村合作组织建设;五是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六是建设一批有核心竞争力、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社有企业。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供销社是以服务“三农”为主,具有较强公益性的经济组织,要发挥其在农村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 

  一是进一步增加供销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规模。国务院40号文件和省政府20号文件都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各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今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进一步提出要“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流通中的重要作用”。未来几年,提高农村综合服务社的行政村覆盖率,扩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内容,加强新农村示范片、连片扶贫地区的重点推进,都急需财政资金的支持。因此,建议省财政进一步增加供销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规模,重点用于扶持供销社基层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等;各市、县政府也应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并逐步加大扶持力度。 

  二是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纳入财政支持范畴。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建设是事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社会重大问题,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按照规划,全省供销社每年投资1.5亿元,到2020年,要构建覆盖全省城乡、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技术先进、高效利用、生态环保的现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这项事业公益性非常强,应作为政府工程,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还应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解决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和分拣中心建设的规划和土地问题。 

  三是要加强农产品配送体系建设。农产品流通问题,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最广大农民和城市居民,是解决农民卖难和城市消费者买贵的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支持供销社发挥农产品流通主导力量,建立起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突出抓好农产品冷链仓储运输和销售终端建设,提升流通组织化程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城乡居民消费方便、安全、实惠和农民增收。力争到2020年新建改造农产品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160个(包括产地集配中心、销地配送中心),新建改造农产品销售终端2000个。 

  (三)依法规范供销社的发展环境 

  要切实解决供销社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一些地方阻止供销社办企业、平调供销社资产的做法切实加以纠正。要加强涉农部门间协调配合,大力整合服务资源,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建立起综合高效的服务平台。要尽快研究出台《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目前,全国已有贵州等若干省市专门出台了有关供销社的地方性法规,效果和作用凸显。我省应根据现实需求,尽快启动地方立法程序,将供销社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保护其权益不受侵犯,以便更有利于促进供销社在为农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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