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起草工作,摸清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3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经济委副主任委员郑树全率调研组赴绵阳开展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专题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绵阳市人大财经委及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前,于2014年11月出台了《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办法(试行)》。该《办法》在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国有资产分类、国有资产报告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引入了事前报告机制,对人大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进行了有效探索。
调研组对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在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效发挥国有资产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认为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方面做出的有效探索,为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起草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同时,调研组要求绵阳市人大常委会要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中央的指导意见认真做好已有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加快推动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工作制度,进一步做好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落实好监督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政府落实报告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