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率队到内江,调研了解设区的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地方立法工作开展情况,听取相关意见建议。他强调,地方立法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决策部署,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新时代新征程四川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在内江期间,彭琳一行先后前往田家镇基层立法联系点、范长江纪念馆、内江二水厂取水站,详细了解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运行、历史文化和甜城湖保护等情况。
彭琳指出,自取得立法权以来,内江市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紧扣党委中心和民生热点难点,立足立法权限,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小切口”选题,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出台一系列质量高、有特色、显实效的地方性法规,为内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和强大助力。

彭琳要求,要突出地方立法的政治性,坚持党领导立法这个根本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党的主张通过立法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要突出地方立法的合宪性,地方立法首先要符合宪法规定,注意与上位法相衔接相协调,严守立法权限,落实“不抵触”原则,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要突出地方立法的人民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尊重人民意愿,以法治方式解决好民生难题。要突出地方立法的实效性,坚持“小切口、有特色、真管用”立法原则,立良法、保善治、促发展,以地方立法的实际成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参加调研;内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令鹏、副市长张永分段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