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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行动纲领

时间 2014-11-19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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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对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的行动纲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我们就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全党同志必须在思想上真正明确,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长期保持下去的,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
推进从严治党前提是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回顾党的历程可以发现,每到重大历史关头,党都会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实现党的更新和发展,这已经成为我们党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完成新使命的一个优良传统和有效办法。
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高度重视、踊跃参与,广大人民群众热烈响应、热情支持,整个活动进展有序、扎实深入,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重大成果。实践证明,党的十八大作出的这一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党中央关于这次活动的一系列部署是完全正确的。
历史经验表明,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要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作风问题。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作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这是这次活动给我们提供的最深刻的启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所以能取得明显成效,原因就是我们党坚持言必信、行必果,认认真真管,实实在在严。这说明,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
推进从严治党重点是从严管理干部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干部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是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落实者、组织者、推动者。近年来,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队伍的总体状况是好的。但不可否认,有的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的意识不强;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干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致使一些干部的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不仅影响干部自身成长,而且损害党的形象,妨碍党的事业,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因此,从严治党关键在于从严治吏。要把从严管理干部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贯穿到从严治党的全过程。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一是从严教育。要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二是从严管理。要根据形势变化,完善干部管理规定,既重激励又重约束,把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真正搞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三是从严监督。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讲原则不讲关系,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让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努力做“五好”干部。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肯定表彰锐意进取的干部,教育帮助“为官不为”的干部,支持和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
推进从严治党关键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从严治党要靠制度来规范、机制来保障,这就要求制定制度要科学、管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于是我们党把制度建设写入了党的建设伟大工程,颁布了一系列的条例、规定,下发了各种各样的禁止、不准。但为何还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是因为我们只是注重了制度的要素,而没有形成系统的制度去约束人、监督人。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有两层含义:一是浅层意义上的规章、守则;二是深层意义上的组织体系。前者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大多以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贴在墙上的形式出现;后者是保证上述行为准则得以坚决实施的组织体系,通常以组织机构的形式出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这一重大命题,标志着我们党更加强调制度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突出地位,从制度层面特别是现代国家制度运作规律探索党的执政方式。这就要求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完善党的制度建设。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党内现有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等问题,要逐步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另一方面是改革党的建设制度。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理顺权力的授权关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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