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选举法修改以后,县乡人大首轮换届,如何贯彻和落实好各级党委以及上级人大关于县乡换届选举的精神实质,保证选举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是做好本轮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下面,笔者结合阆中人大当前选举工作实践,谈几点看法和认识。
一、认识上存在“误区”,操作层面有“难点”
误区之一:基层领导认识上有误区,对选举重视不够。这次县乡换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治责任重大,一些乡镇领导、基层干部迫于脱贫攻坚等繁重的工作任务,在选举工作方面有畏难情绪,工作不主动;一些乡镇领导、基层干部存在习惯性思维,掉以轻心、麻痹大意,把换届选举简单地看成选几个人、换几个人、开几个会,工作按老套路、老方法,图省事、走捷径,严重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法推进。
误区之二:部分选民认识上有误区,对参选热情不高。因为各地对人大代表的职责作用缺乏足够到位的宣传,群众对人大代表这个概念颇为陌生,认为人大代表选不选、选好选坏无关紧要,对自己几乎没什么影响。因此,在农村地区,尤其是边远山区的群众对人大代表选举的关注度低、参选热情低。
难点之一:流动人口参选难。阆中偏远乡村地区中青年劳力外出务工的很多,有的甚至举家外出,留守家里的几乎都是老弱病残幼,选民登记工作难度很大,组织参选较难,要保证参选率和得票率“双过半”更是面临不小困难。
难点之二:委托投票操作难。根据乡村地区人员外出的实际情况,许多选民不能回乡参选投票,要委托其他选民代票,而根据法律和有关文件规定,每人只能最多代投3票,并且要有书面委托,还要经选举委员会认可,像以往打电话、带口信,这些简便易行的委托方式已经不符合法律规定了,因此,要保证委托投票程序合法,在操作上有一定难度。
二、选前务必“深耕细作”,选中做到“两个确保”
提前抓好宣传引导,做细选举集训工作。选举是一项法律性、民主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为最大限度调动广大选民参选的积极性、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坚持把宣传放在突出位置,并将其贯穿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选举前,组织熟悉选举业务的工作人员书写大小标语,编印发放选举知识资料,出动宣传车深入城乡进行宣传。电视台、乡镇广播站可开辟选举专栏,定时播放专题节目。同时,要多渠道、多层次培训业务骨干。主要加强对参与选举的登记员、宣传员、统计员、执行主席、主持人等人员的业务培训。截止目前,我市已组织各类集中培训达100余人(次)。
提前摸清选民底数,做细选民信息采集。在选举工作启动之初,要提前着手,摸清选民底数,可借助公安机关“一标三实”系统来确定选民情况,在上次选民登记基础上做增减,并采取由选举工作人员入户上门的方式,逐一核实选区选民信息。特别要对外出流动选民进行逐个核实,详细了解其现居住地址和通讯联络方式,并主动联系选民,提前征求本人意见建议,对外出流动选民要求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及时为其开具选民资格证明,切实保障他们的选举权利。
积极组织选民参选,确保选举“双过半”。在正式选举前,按选区核实参加选举人数和代票人数,如果参选人数不能过半,则分情况采取对策。一是村社干部和党员包户、包人通知相关人员回来参选;二是动员包工头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回来参选;三是若不能参选的群体较大,集中人员转出选民关系(这个有点复杂)。至于补助、车旅费等,村上自行解决,乡镇事后可以适当解决,但不作统一规定。选举当天要组织好主会场,流动投票要做细,确保选民人数过半。
规范委托投票行为,确保选举结果合法。对外出流动选民采取委托投票方式参与选举的,村社要落实专人负责,在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之后,及时与选民取得联系,在明确被委托人和拟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后,经选举委员会同意,以信函、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由受委托的选民代为投票。同时,要将上述委托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交选举机构存档备查。
三、理顺选举“八大环节”,环环必须“遵法而行”
之一:依法设立选举机构。市和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成员尽可能少安排或不安排可能选举为人大代表的人员进选举委员会,以保持选举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若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选举委员会的个别领导,可根据法律规定先“进”后“辞”的原则,在安排好选举工作相关事宜后,被提名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即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同时,应建立以市委、人大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乡镇应建立以党委书记为核心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起领导、协调、检查指导作用,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之二:依法合理划分选区。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综合考虑便于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在划分选区时,要使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分别进行选举。要按照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原则划分选区,每一选区选举1—3名代表。
之三: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在前期摸清选民底数的基础上,继续做实、做细选民登记工作。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通信手段,宣传动员选民自行登记。要根据“三增三减”原则,严把“五关”(年龄关、政治条件关、精神病人员认定关、流动人口登记关、选民申诉关)对选民资格进行审核,可通过组织选民看榜等形式,避免错登、重登、漏登问题的发生。
之四: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健全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程序,坚持党委依法集体行使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权,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匡正换届选举和选人用人风气。市、乡人大要做好提名相关工作,积极推荐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初步建议人选在征得所在单位或选区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广泛酝酿协商,确保换届时履职优秀的连选代表提名人选数不少于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之五:依法组织投票选举。选举投票要根据各选区的实际情况,采取设立投票站和召开选举大会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选民投票,并设立秘密写票处。采取流动票箱的方式进行投票,每一票箱必须有2名以上监票人员负责;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由选举委员会登记造册,选民在登记册上签名或盖章;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封好投票口并签名。此次选举市、乡两级代表的时间为同一天,每位选民一次投入两张选票,然后分别计票。同时,要统一几个“法定日”,以便整个选举工作同步进行。
之六:依法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要加强代表资格审查,筑牢代表入口的最后屏障。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依法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以违法行为当选的,应在报告中提出个别代表当选无效的意见,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确定。同时要认真受理对当选代表的举报,及时交有关方面依法调查处理;对举报线索清晰但尚未核查清楚的,可以延迟提出当选有效或当选无效的意见。
之七:依法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依法选举产生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中的中共党员,要坚决贯彻党委人事安排意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努力确保组织提名人选合法当选。
之八:依法保障换届选举经费。根据选举法的规定,要落实好选举经费,保证选举顺利进行。今年县乡同步换届选举,涉及面广、程序复杂、组织工作难度大,人力、物力、财力花费可能比往届大,市财政要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尽早落实到位换届选举经费,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严格规范经费开支范围,明确开支用途,做到专款专用,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