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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干部更应该以法立身

时间 2018-07-04 来源 绵阳市涪城区龙门镇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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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云:“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者,国之大也;法者,规矩也;法者,根本也。无法国难立,无法民不安,法律是国家强盛的支撑,是人民安全的保证,依法行政,依法治国,这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前提。
  习近平曾讲:“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作为人大干部是法律法规的监督者、宣传者、贯彻者和执行者,因此更应该以法论事,依法做事,以法立身,自觉做一个懂法、守法、执法的人。
  以法立身“贵在学”。用法必先守法,守法必先知法。管子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法律是国家的根本,是每个公民行事的准则。作为人大干部,必须以法立身,牢固树立法纪意识;要常学法、学好法,做知法、懂法的人。常言道:无知便无畏。纵观一些犯罪之人,正是因为不懂法,对法律没有畏惧,进了监狱之后方悔学法之迟。作为人大干部要使自己不迷方向,不丢本色,就必须把学法作为立身之本,时常学习宪法、行政法、监督法等法律知识,经常用法律法规武装头脑,做一个知法的人。
  以法立身“重在守”。常言道:言语之善在于履行,法律之善在于执行。学法关键在于运用,知法关键在于守法。古人说,法是“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只有认真执法才可以发挥法的公平性价值。隋初厉行法制改革,制定了著名的《开皇律》,使得经济发展,国家强盛。但至炀帝时“宪章遐弃”,不以“官人违法为意”,结果“人不堪命,遂至于亡”。所以只有坚守法律,依法执政,才能保持国家长治久安。作为人大干部,以法立身重在守,守法贵在经常,重在长期坚守,不能随意性执法,随意性用法,不能打法律的“擦边球”,不能因私乱法因情用法,做到随时随地依照法律执政“不走样”,依照法律监督“不过线”,按照法律办事“不变味”。
  以法立身“持在恒”。恒者,耐力也,恒者,毅力也。持之以久,守之以恒,是人大干部学法用法的根本情操。纵观许多腐败的党员干部,曾经都在各个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曾经也是依法执政的先锋,但随着环境的改变,随着腐朽思想的侵蚀,逐渐远离了法律,远离了党性,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公然违法叛法,最终也被绳之以法。慎子说:“法之功,莫大使私不行……今立法而行私,是私与法争,其乱甚于无法”。如果督政者不守法,那么就是国家之害,群众之害。作为人大干部,要与法相知,和法相伴,与法同行,学法要有坚持之心,守法要有永恒之心,执法要有公正之心,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依法执政不失原则,为民做事不丢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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