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底,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坚持过去年底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两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关于今年市人代会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效果很好、带来启示。
代表有为、监督力应,激发代表履职尽责积极性。按照代表法,代表提出建议是代表的重要权利,也是代表履职尽责的重要方式。一直以来,代表们非常重视建议的提出,并为此进行大量调研、付出大量心血,所提建议集中了民智、体现了民意、反映了民声,相应代表也非常重视办理结果和效果,密切关注和积极参与办理过程,推动建议落实到位、起到应有作用。这是代表担当有为的重要表现。地方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重要论断,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对代表作为、有为积极予以回应,深入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监督,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增强实效,是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力举,也是对代表提建议、履好职的有力支持和切实保障,势必进一步鼓励和激发人大代表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更加踊跃地高质量提出建议、更加主动地履职尽责。
代表有为、监督力应,切实提高代表建议承办部门办理质效。人大代表对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是人大监督的必要形式,也是对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承办部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报告,既是对承办部门的有力监督,也是有力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和承办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等重要论断,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高度,全面落实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密切配合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依法按程序尽可能地把办理工作做好做扎实,并形成有情况、有做法、有问题、有改进措施的报告;在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时,主要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报告工作,相关负责人员列席分组审议,认真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的建议意见、回答他们的询问,既增进组成人员与列席代表对本部门工作的理解和了解,又借此发现问题、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机制、改进工作、抓好落实,并在接受监督后,以办理审议意见为契机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举一反三地提升本领域本部门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推动高质量发展。
代表有为、监督力应,探索打好代表建议办理监督“组合拳”。办好代表建议,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发力、用力、尽力。特别是在人大监督方面,不能缺位。听取和审议部门代表建议办理报告,为探索打好监督“组合拳”、促进办好代表建议、发挥代表作用带来很好的启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好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等法律,健全监督制度。要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予以公开”的要求,创造性地正确有效依法开展地方人大监督工作。要充分发挥代表在人大监督中的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都是代表建议提出的参与者、见证者、亲历者,对代表建议有着深厚感情和切身体会,在审议有关报告时能够有感而发、有的放矢地审到关键处、议到点子上,从而提高审议质量、更好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集体行权、会议行权的特点和优势,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改进监督方式,找准监督的着力点、切入点和结合点,综合发挥主任会议、专委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人代会的作用,探索运用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代表重点建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专题视察、专题审议等形式,持续监督、跟踪监督,打好具有刚性和实效的监督“组合拳”,全面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和满意率,使之实实在在地促善治、促发展、惠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