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重要权利。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何开展审议,在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应着力于“重、能、敢、善、严、实”,真正审到点子上、议到关键处,切实发挥好审议的功能和作用。
重审议。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要高度重视审议。审议不是清谈、闲聊、摆龙门阵。审议具有鲜明的法定内涵,它是组成人员对列入人大或其常委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进行阅读、讨论、研究和审查,并提出肯定、否定或修改的意见的权利,是履职行权必经的重要程序和环节,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有不审议、不表决之谓。组成人员通过审议,观点交流、智慧碰撞,促进完善报告和议案,并在赞成报告、议案上凝聚共识,在表决通过报告、议案上形成合力;促进国家机关按照人民的要求改进工作,使国家机关工作更加科学高效、更好地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重审议,就要求组成人员对审议的意义、地位、性质、内容和作用非常熟悉、了然于心、内化于心,以便在实践中外化于行、知行合一。
能审议。审议是重要的履职能力,能审议是重要的素质和本领。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做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审议这一关是一定要过的。大道至简,过好这一关,也不复杂,关键是认真学习、深入实践,在依法、据实、为民上着力。要依法审议,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树立和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审议,使审议有规有矩、符合法律要求;要据实审议,在全面深入地知情知政的基础上,紧扣中心大局,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进行审议,使审议求真务实、符合发展之需。要为民审议,把审议作为老百姓说话的重要平台,代表好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不断促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使审议服务人民、造福人民。
敢审议。敢审议,就是要有担当的精神,不能畏首畏尾、怕这怕那、言顾左右而言他,旨在履好职、尽好责。敢审议,要求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心态要好、定位要准、标准要高、底气要足,针对议题认真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审议时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敢于指出存在的问题不足,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敢于“亮剑”,以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服务人民为归宿。
善审议。善审议,就是要把好度,不随性而言。善审议,要求善于聚焦重点,善于把握特点,善于抓住关键,善于把审议与询问、质询等结合起来,讲分寸,讲艺术,讲技巧,讲效果,不在枝枝节节重复的问题上花时间、花口舌,紧紧围绕议题,立足自身专业特长、着眼感兴趣和发现的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侧面开展审议,善于助推抓大事、议大事、成大事。
严审议。严审议,就是要严肃地开展审议。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和会议纪律等一般对审议发言时间、发言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应自我约束,强化时间观念,强化制度意识,紧扣议题,不说重复、啰嗦、没用的空话,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有用之言、说真知灼见。审议会的召集人要严格执行确定的发言时间、内容等制度,严格逗硬,认真较真,对发言超了时、内容偏了向的,及时提个醒,使审议严肃有序有效地进行。同时,也要创造民主宽松的审议环境,营造好畅所欲言、言简意赅审议的氛围。
实审议。实与严相连,是重、能、敢、善的必然要求和最终结果,也是审议成效的高度呈现。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要围绕中心大局,说真话、说实话,出实招、求实效,用高质量的审议实实在在地促进发展、交出满意答卷。
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来自基层的各行各业、方方面面,是基层各条战线的佼佼者,既要为基层全体人民群众代言,又要为原选区选民、选举单位和代表所在的行业领域发言,要说的话很多,三缄其口、保持沉默固然值得商榷,而说不到点子上也应反思改进,“重、能、敢、善、严、实”审议,真正多说新知新见、多话民生实事,多道问题对策,把话讲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有关方面的需求上,切实当好基层党委、政府联系基层人民群众的桥梁。